门与门框 第36节

36

  淳天然不知到自已在哪,他走了一夜,直到天亮,一只留鸟从他头顶飞过。他也想拥有翅膀去占有一份天空,无奈天空只属于长有翅膀的精灵们的,他只能用双腿在大地上艰难的跋涉,将一切甩在身后。
  当他游荡到《风月》杂志编辑部门前,天还只是微亮,没有人。他坐在台阶上,掏出随身的手抄本和笔,开始写一首诗。
  流云
  我是一朵漂浮不定的云,任由风的推拉
  我开始游荡
  我身下是大地,而大地以为我在天空
  抬眼望去,蔚蓝色的美丽离一切都很遥远
梦不因它的虚无而真实
  现实不因它真实而理想

  风是我亲密的爱人,我跟随它漂泊
  用最大的纵容证明我爱的宽广
  任它将我捧成一团或撕成碎片
  我并不像水一样有一个最终的归宿
  也不像大山可以用大地来固定
  我有自已的生活,快乐的流动

  是太阳将我召唤来听从它的驱使
  我知道
  有一天我将化成雨水重归大地
  把自已深深的埋葬
  我不害怕死亡,因为我是流云
  流云的死亡会得到永生

  雪,在一个偶然的时机飘撒
  漫天大雪
  我看着自已化成晶莹的冰花
  我感叹自已竟会有如此的美丽
  我的爱人,原来我如此伟大
  离开你,我开始自由的飞舞
淳天然作
  淳天然写完然后撕下了诗稿,正好这时一个中年的男人向他走来。
  “小伙,怎么一大早坐在这啊,有什么事吗?”中年男人不冷不热的说到。
  淳天然愣了一下,这个人他并不认识,如果是编辑部的人他应该是认识的,他来这干什么?
  “你是编辑部的?”淳天然问。
  “是啊,原来的主编不久前病故了,我是新调来的主编,你有什么事?”
  原来一个人消失了会出现另一个人的顶替,看来这个世界缺少谁都行。叶落了会生长出新的,新叶会以完全不同的方式或相同的方式继续生长,没有什么不行。
  “我是淳天然,这是我刚写的诗。”淳天然向他递过诗稿。
  他接过来很认真的看了一遍,然后摇摇头说:“我以前在《风月》经常看到你的诗,说实话不敢恭维,确实不怎么样,太稚气了。如果你以后还想靠写作吃饭,改写小说吧,我看你想象力很丰富,写小说一定行,到时你改做我们小说的专栏作家吧。”
  他假意投入,兴势冲冲的说着,一副认真的样子,这点沁水确实有所不及。淳天然一下被人否定了,他写了多年的诗,作品无数,却直到今天才被人否定。他认为诗歌是文学金字塔的塔尖,而小说则是塔底,这对他来说就污辱,也许这位新主编只是想良言相劝,可对淳天然来说这又是一个打击。
  淳天然从他手中取回诗稿,当着这位新主编的面撕碎,握在手里。然后晃悠着不稳的步子离开了,不管那身后目光的态度。
  他的心在颤动,颤动。
  淳天然漫无目的的开始游走,双脚冰冷,而鞋子就像一个盒子,僵硬的与其磨擦却产生不了一丝热量。
  寒风吹乱他的头发,他抱紧身体,继续行走,想无止尽的走下去。
  一夜过去,淳自然他们三人人垂头丧气的回到家里,它不应该再是家,而只是一幢房子而已,一所过余宽敞的房子,它失去家该存在的温馨。
  谭忆刚坐到沙发上便倒下睡着了,淳自然顺手脱下衣服帮他盖上。
  林玉婷强打的精神忍着疲备到厨房下了一锅水饺。不觉回忆起淳天然,他的种种好处,眼泪便不禁流了出来,滴入那滚烫的开水中。
  淳自然忽然想到要报警,便拨通了110的电话,结果被告之走失不满48小时不允许报案要求寻找,而且淳天然是成年人。
  “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同志,他受过刺激!”
  值班的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说:“脑子有毛病?”
  “你他妈脑子才有病!”
  “你敢骂人,你知道这是什么电话吗?你这样说话,我们是可以拘捕你的。”
  “你们帮不帮着找吧。”
  “成年男子不管,而且未满48小时啊,要不你自已上电视再不贴寻人启示去?”
  咚!淳自然挂掉电话,心里骂到,难怪满大街全是寻人启示,什么破110。
  林玉婷擦干眼泪,端出两碗刚煮好的饺子。
  淳自然推醒谭忆,一起开始吃,在外面奔走了一夜,几个人是又冷又饥。
  谭忆大概是冻傻了,吃包饱后一暧和,想记了自个的手机自在淳天然身上。
  “自然,我的手机好像还在天然身上吧,我们可以打电话给他的。”
  “什么手机?”淳自然问到。
  “我爸刚寄给我的,他老打电话问这问那我嫌烦就给天然了,现在应该在他身上吧。”
  “那赶快打电话他呀!”林玉婷说。
  还是淳自然了解谭忆,关切的问到:“你还能记起号码吧?”
  谭忆说:“那是当然。”捧起电话机便拨号,可听筒内传出:“嘟,你所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谭忆放下电话机,十分失望,没想到这先进科技这么不管事。
  “现在怎么办?”谭忆问到。
  淳自然靠倒在沙发上,输口气说:“等吧,他不会就这么丢下我不管的,他说他要为我撑天的,像父亲一样。”
  “那我去躺会儿,有事喊我。”谭忆说。
  “好的,去吧,累了一夜了。”
  谭忆长这么大,可是头一次像现在这么累,躺在床上后他马上就睡着,他似乎是一个永远不会有心事的孩子。
  林玉婷在厨房里洗着碗筷,水哗哗的流着,洗洁精堆起一层高高的泡沫,闪烁着七色的光彩,脆弱的美丽都是虚无的。她已经十分娴熟的操作着这一切家务,像一个家庭主妇一样不会感觉到繁锁。淳天然没有差觉她的这种蜕变,而她应该不是淳天然所想要的。
  汪沁水去世了,淳天然又失踪了,这个家也不再像一个家了。林玉婷更是觉得自已无法再在这里居住下去了,只是现在还有淳天然的音迅,林玉婷想好了,只要天然将天然找回来,她就马上离开,她早已在心里下好决心,她庆幸自已是一个能够自食其力的人,并没听从淳天然的安排,放弃工作。
  那部手机在淳天然的口袋里响动了,他不理会,既不接听也不关机,任由它响动着。风迎着面急速的砍来,景物飞快的向后冲刺成线条,速度解剖了世界。
  淳天然立在一列火车上,轰隆隆的声音充斥着听孔,这是一列老式的蒸气机车,听说这是它的最后一次运途,时代会淘汰所有不符合时代的东西。车顶滚滚的浓烟像乌云一样飘动,然后被风驱散,天很蓝,太阳很清晰。淳天然觉得再也没有比太阳干净的东西了。
  淳天然不知道这列车将开向哪,也不知道自已为什么会在这列一去不复返的火车上。
  他努力的忘棹一切,却想起了更多。他想起了孙雅菲,这一个真正钟爱他的而他却为了追求自已对爱情的忠贞拒绝的女人。淳天然现在很想她,可她走了,一切都是变娄没有定值。原来人的一生都在迷惘,有的人真的是错过一时,就错过了一世,那些飘过的云烟永不复存。
  他不敢再想林玉婷,他会心痛。瞬间他失去了所有人,人与人的关糸竟微妙到如些精细的地步,感情敏感细腻的他更容易受到伤害。淳天然看看自已光秃的手指,从来不留过点多余指甲,他不想伤害任何人,可他却受到了所有的伤害。
  火车成百上千的铁轮在轨道上滚动,飞转着,撞击出闪亮的火花。它们就像锋利的刀一样,可以割碎一切东西。
  淳自然窝在沙发里,三点的钟鸣惊醒了熟睡的他。如同从恶梦中惊醒一样,他迅猛的睁开眼睛,林玉婷正静静的从在他的对面,四目相视,他回避了自已的目光,不敢直视。
  “我睡了多久,现在几点了。”淳自然问到。
  “下午三点。”
  淳自然坐起身子,昨天到现在已经一整天的时间了,而淳天然还没有回来。
  “他还没打电话回来?”
  林玉婷点点头说:“没有,我怕他回不来了。”
  “你不要乌鸦嘴,不会的,我可不想任何事。”
  “难道我想?”林玉婷反问,语气中没有丝毫可以把握的感情。
  嘟......嘟......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淳自然敏捷的抓起电话:“喂,是天然吗?”
  电话里轻笑一声,确实就是淳天然。
  “等着我电话呢?”
  淳自然紧张的抓紧听筒说:“你在哪?快回来吧,我担心死了。”
  “哼,我俩到底谁是哥哥,你还管起我来了。”
  “好吧,哥!你回来,你快回来......”淳自然竟然抽泣起来,他在哭,因为他很害怕,这种回来的呼唤此刻发自于心底,那么亲切却是在呼唤十分遥远思念。也许正是因为远不可及的飘渺才会发自内心的恐慌。
  “不了,我不回去了,我要开始飞了,流云,雪花......”
  淳自然问:“你要飞去哪?我还在这里,你要丢下我一个人吗?”
  林玉婷又听到了淳天然像往常一样的胡言乱语,每当这种时候他总是非常的敏感,林玉婷知道这是自已的错给他的伤害。
  “自然,你问他在哪里。”林玉婷提醒到。
  淳自然向她点点头,对着话筒继续说:“你在哪?我去找你。”
  电话里静了很久,没有人说话,只有风声,极速狂猛的风在吹响着薄膜化成电波传到淳自然的耳中从新成为风声,带给他以无尽的想象。
  淳自闭上眼静,幻想着风的来源之地。那是一片广阔的荒原,没有人烟,只有风做为生灵在发出唯一的声音。天地之间只有淳天然一人站在那里,高举着电话,迎接风的声响。风很快,拨乱他的头发,他就像一个疯子,疯子在听风的吟唱。
  “他到底在什么地方?”林玉婷打断淳自然短暂的暇想。
  淳自然说:“一个有风的地方。”
  林玉婷听了之后,十分无奈的喊到:“真是诗人啊,疯了,全世界那里都会有风!”
  淳自然又说:“那里的风不同,那才是真正的风,我一直想寻找的。”
  “诗人,醒醒了.....”林玉婷叫嚷到,淳自然怒叱到:“你别吵,你懂什么,我在听,我在想他要说什么。”
  电话里淳天然的声音又回来了:“听到了吗?”
  淳自然呆呆的点点头,可想起淳天然是看不到的,便回答说:“是的,听到了,很美很动人的风声。”
  淳天然高兴的传来笑声,爽朗清彻,带着轻松的气息,这种笑区别与以往他那种诡异的笑,任何熟悉他的人都能分辨出它们的不同。
  “对,是风,很快活的风,我现在在风里,你感觉不到它的抚摩,温柔极了。”
  “你想要干什么,你到底在哪,能告诉我吗?”
  “我躺在死亡线上,很硌人呀,呵呵,我在一条铁轨上,火车的轨道。”
  淳自然惊慌失措,淳天然还是走了那一步。他咬咬自已的拳头,说:“你躺在铁轨上干什么?”
  “十分钟,大约十分后会有列火车经过这里,我看了列程表的,火车会在我的胸口经过,如果它出轨的话,应该就是这样,十分钟后发生,十分钟后我就死了。”
  淳自然努力的控制住自已,他知道现在不能对淳天然大喊大叫,也许那样他就会马上挂了断电话,什么都不是时候,他现在敏感了。
  “天然,你在干什么?你这是干什么?”
  “我在等火车,我很累了,自然。我再也活不下去了,我再也走不动了,我想杀了这让我疲备的身体,我就要死了。现在我才明白原来一个选择死的人在死前是这么快乐,淳傲然也一定很快乐吧,沁水也是,她是含着笑去的。”
  淳自然的神情已经显得有些晃惚了,许久之后他才从口中说出:“那我呢,你只留下我一个人吗?你们都去死了。”
  “自然,你长了,你不需要任何人的庇护了,你可以自已撑起一片天空。我早知道,你敢于一个出去,而我永远困在家里,现在我也出来了,我也要去旅行,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只死亡,死亡是永恒的。我喜欢永恒不变,死亡不会背叛我。我设想得十分完完美,当火车从我身上经过时,它会带去我的灵魂,然后让我的灵魂随着那列火车永远行驶,飞翔。我将开始我的行程,我可以想像到那种旅途的快乐,我永远不知道下一站,我不必去做任何路途的选择,它会为我选定下一个目标,很轻松,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去想。我的灵魂孤独的行驶着,不会惊拢夕阳湖中那对缠绵的情侣,也许你以后会在旅途中坐上我的列车,我会保佑你安心愉快。我就要死了,一想到这我便兴喜若狂,很累的人应该得到休息。”
  “你就要死了......”淳自然因泪水而迷离的眼睛失去了光彩,他紧闭双眼,眼泪被排挤出来,放任它的流纵。他听到了自已的哭声在空旷的房屋内回荡。他悲伤的哭泣像是野兽在哀鸣。
  “你在哭吗?自然,不要哭,你要理解我,就像我理解爸的离开一样,我一开始就不应生活在这个凡杂的世界,我怀念我们在金风公园里仿若隔世的优静生活。我是山精 地魅,错入凡尘。我仿佛看到了我的山林,夕阳透过丛林,那就是梦。小溪在流,清彻的心灵,我终有一天会回去的,只是我把它选择了现在......你听......”
  电话听筒里传来隆隆的响声,那声音翻天覆地,是火车!不断的重复着单调的响声,凶涌如潮。
  淳自然的耳膜错误的告诉他,那响声在向他靠近,那响声就要辗碎他,他猛的睁开对眼,看到的是雪白的墙壁,他是安全的,他还在家里。
  淳自然对着电话大喊一声:“哥!”
  在一个碎裂声后,世界安静了下来,显得那么平静安宁。似乎是刚刚从一场灾难中解救出来,幸存的人们还在颤粟。
  温柔的夕阳射进窗口,阴天过去了,乌云散开,天晴了。白雪化成水,洗洁了世界,焕然一新。
  电话听筒从淳自然手中滑落,他仰在沙发上,泪水未的双眼直视着天花板。他感到胸口少了些什么,可他感觉不到少了什么。心丢了。真的丢了,都已无法感觉到它的跳动与酸痛。
  双眼看到了不可能看到的一切。火车高速运转的车轮像刀一样切入淳天然的身体,他双眼迸出,张大着嘴,那是绝望的神情......
  列车司机对列车长说,好像压到了什么东西。列车长说,可能是小孩无聊放上来的石头。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看到了窗外的辽阔与荒凉。有一群狼在奔跑,他十分惊讶,他头一次看到有狼追随着火车奔跑。
  当林玉婷听到淳天然那最后一声时,心境反到平静了,心中的巨石落下了。他死也仿佛是一个恶梦结束,不论好坏总算有了一个结果,也许死对于淳天然来说,真的是最好的结果,她忽然理解了淳天然。
  也许他死了会更好一些。
  林玉婷默默的起身来到房间里,谭忆还在睡梦中。他稚气的脸上带着一种难以觉察的甜美,让人感到安祥。当他醒来时他会知道淳天然已经不在人世了。在我们这么多年的睡梦中又有多少人在消失。从一个人变成一具尸体,只需要心脏微微的不再震动,便可以做到。
  淳逢然在客厅发出歇斯底里的吼叫,像是一头发努的狮子,他要撕毁的是自已。
  谭忆被这吼声惊醒,守在床边的竟是林玉婷,她光洁的面庞上沾着泪水,一语不发。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谭忆问到。
  “淳天然死了。”
  “怎么就死了!真的出了意外?”
  “他自已臣轨自杀了。”
  谭忆没有再说话,他无法去理解一个人怎么可以自已去死,更不理解为什么淳天然要去死。
  人是这世界唯一会自绝生命的动物,因为他们的大脑太复杂了,他们会思考,他们会去难为自已。一种思想反对着另一种,相互抵触着。如果只是一只麻雀,在吃饱后,飞累后它们可以欢乐的吵闹。
  在天黑之后,淳自然也悄悄的离开了。他一步也没有回头的走了,因为再也没有值得他留恋的了。
  再也没有牵动他的那根线了,他是脱线的风筝,开始无选择的飞行,无法飞行。
  这是2001年的元宵节,正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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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与门框 第35节

35

  淳自然已经很久没有喝过酒了,这种人类最奇怪的发明一直从古到今迷惑着人,让人着迷。
  如果他不是在今天选择狂饮也许他能清醒的控治事态的发展,以至发生了令他痛苦一生的事。
  淳天然送汪沁水的骨灰去夕阳湖安葬了,淳自然心里十分不安,因为他没有淳天然痛苦。他知道汪沁水的死是能让他们痛心疾首的,可是他没有,他只是仅仅只有一些伤心而已,原本他还以为淳天然不会痛苦,因为淳天然一直在思考着死亡,死亡不会让他陌生,可淳天然悲痛欲绝,反而是他淳自然,他为自已不痛苦而痛苦,他为此而感觉到一种对汪沁水的愧疚。
  于是他在喝酒,以前和成氏兄弟时是高兴,痛快。与他们是陶醉,麻痹,现在是痛苦,所以火辣的洒是苦涩的。
  火热冰凉的液体涌入喉咽,一股热流从丹田升起,然后他反复把这个程序一次次进行着。

  淳天然拉着谭忆的手一路走回来,刚进政府大院时,正好遇到了邮车,淳天然收到了一个包裹。他奇怪是谁送给他的,随即打开,里面装着的是一对人造假乳,淳天然抚摸着那橡胶的假乳,柔软得和真实的一样,可现在还有什么意义,汪沁水已不在了,它失去了它本应该有的巨大价值。淳天然把它抛进垃圾箱里,上楼去了。
  用钥匙捅开门,一眼望去,房子里空荡荡的,安静的没有一点气息,只是看到餐桌上立着两个已被饮干的酒瓶。
  “咦,人呢?我出来时都在屋里呢。”谭忆随后进来说到。
  淳天然忽然注意到了淳自然虚掩的房门,带着直觉他不由自主的的走了过去,当走近时,他开始隐约听到了里面传来细微的声音,粗重的喘息还有一个令他熟悉的女人的呻呤声。
  淳天然瞬间着被这寒冷的天气冰冻住了,他僵在那里,因为他知道里面正发生着什么,他想推开门进去,可他不行,他不能这样,已抬起的手从新垂下,他又想后退,可他背后的谭忆见他愣在这里,便好奇的走上前来,拍着淳天然的肩膀说:“怎么了?发什么愣?”
  谭忆本能的伸手去推开了那扇淳天然不敢推开的门,淳天然想捉住谭忆的手,可一切都来不及了,门被打了。
  房内一幕的猜想变成实事摆到了他们眼前。
  赤裸的一对男女,淳自与林玉婷纠缠着藏着半边身体在床上的被子里。
  谭忆对这种事是早已见怪不怪了,他意识不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他仍然玩笑着指着淳自然说:“自么你在自已家也不闲着,这么快就忘了旧爱又有新欢了啊。”
  直到这时沉浸在欢爱中的淳自然才从欲仙欲死中挣脱出来,他把目光聚到了门口那两个衣着整齐的人身上。
  林玉婷这时抢先开口说到:“天然,我......你怎么突然回来了。”她的手努力的拽着被子往自已身上遮盖。
  原来在淳自然醉倒自已的时候,林玉婷刚好从楼下上来,她看到了淳自然醉态便上前安慰。淳自然的一腔苦闷正无处发泄,他早知道林玉婷对他有意思,便肆无忌惮的抱住了她,而林玉婷本能的推开了他,可在淳自然口中喃喃的我爱你声中,她马上屈服了,这是她长久以来唯一渴望的,她还能拒绝吗?那是在拒绝自已的真心。她和知道现在淳自然因为汪沁水的死伤心难过,她想安慰他。当时她的脑子里丝毫没有淳天然,她完全把这个为爱她不顾一切的男人抛之脑后,也许解释的理由是,她太想去爱淳自然了。
  此刻,淳自然也终于清醒了过来,他心里很清楚自已做了什么事,他看到淳天然那双怒不可竭的眼睛,再回望林玉婷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刹时间明白了他们二人之间的一些联糸。
  淳自然骂了一句该死后,接着突然一掌抽到林玉婷的脸上说:“你他妈怎么不告诉我!”
  林玉婷捂着脸痴痴的问到:“什么!”
  淳自然迅速的穿好衣服,走到淳天然的跟前向他的哥哥说到:“天然,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喜欢她,我再也不会碰她了,她是你的谁也不许碰......”
  啪!又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它从淳天然的手中落到淳自然的脸上,这一掌混然有力,没有丝毫准备的淳自然被掀倒在地,他撑在地上,瞪大眼睛惊讶的望着淳天然,他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淳天然突如春来的给他一掌。
  随后淳自然上中的惊讶转化为恐惧,懊恼和不解,他不明白那个要为自已撑起一片天空的哥哥竟没有原谅他这一个错误。
  淳天然自已也没有料到自已竟会手打了淳自然,他不相信自已真的打了淳自然一耳光,看来他的激愤已到了无法自控的地步,终于按耐不住爆发了,他羞愧的低下头,两行犹如烛油的泪水挂在了脸上。
  房间里的空气凝结了,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安静的就像在一个冰窑里,有着十分浓重的寒气。
  忽然淳天然口袋里的那部手机响了,这声音就像一根导索,引爆了怒愤。
  “为什么?淳天然,你!我为了我们的兄弟情义打了她一掌,可你竟为了她打我?”淳自然像着孩子一样仍撑身子在地上不肯起来,他一心从外面那个自已所喜爱的广阔天地回到这座小城市全是为了一份难得的亲情,可如今,他最爱的大哥却如此对他,似乎他所想要的东西背叛了他,自已所坚定的信念是一个相反的错误。
  淳天然抬起头来,通红的眼睛透着湿润,他颤颤的嘴唇说:“自然,对不起!”泪水又忍不住涌了上来,淹没了喉咙里的言语,口袋里的响声还在继续。
  淳自然扭过头去,不听淳天然说话,目光却触及到了在床上抱着被单不敢出声的林玉婷。淳自然想,就是这个女人,是她的错误让淳天然打了他,一时气愤冲昏了头脑,他忘掉了所有的从前,他爬起身来,想要马上去杀死这个女人。
  “自然,你听我说。”淳天然突然说到:“她是喜欢你的,从一开始就是深爱着你的,她和你都没有错,是我不对,是我插在了你们中间。”
  是的,淳天然在很早时就觉察到了林玉婷的内心深处还有不属他的东西,他曾想过努力去爱她然后占据,可实事证实他未能做到这一点。
  淳自然再看看楚楚可怜的玉婷,心中为之一颤,他说到:“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天然在喜欢你,还不断的对我好。”
  林玉婷稍微平静了一点,她说到:“是天然,我以为他是允许的。”
  淳天然接着说:“是呀,我知到了一切,我爱你,就要让你得到你的所爱,我可以不顾一切的,哼,可最后我没能做到,我生气,愤怒了,我自私我无法容忍,我没有我想象中的气量,我以为我可以将一切忍下来,你满足以后会回到我身边,但我不能忍爱我爱的人受到伤害,自然将你像物品一样推托给我。”
  淳自然长嘘一口气,他感到一种混乱,弄不清这里的是是非非。
  淳天然又说:“对不起自然,我为了维护我另一个爱人伤害了你,我知道这对你多重要,你们都是我爱的人,我会永远的爱着你们。”
  手机的响声停止了,淳天然推开谭忆夺门而出,以极快的速度逃离了这尴尬的场景,而房子里的人则继续着这种尴尬。
  淳自然走出房间,在客厅里的沙发上抱着头从下,林玉婷蒙起被子默默的哭泣着,谭忆不知所措,只有坐在那里,静静的陪着他们。
  林玉婷在淳自然的一掌之后也崩溃了,她没想事情会这样,这便是她一直深爱着的男人,可以为了一份兄弟情把她这样玩弄,而正爱自已的那个男人却被自已的行为伤透了心。她开始从前考虑一切了,关于爱与被爱之间的选择。
  这天似乎过得特别的短暂,时间过得飞快,一切美好的都特别短暂,它们由梦技撑,自已才会去爱护自已,破体而出的全是垃圾。所有真理都是没有意义的定论,人结自已定着淳戏规则,不喜欢的人可以去违反,但一定是会受到处罚的。
  在淳自然解开手臂抬起头时,恰好看到了壁钟指示的时间正好是九点,这当然已经是晚上九点了,他看向窗外,漆黑的夜透着一些灯火。可是淳天然还没有回来。
  他回忆起淳天然夺门而出的身影,似曾相识,原来在十几年前也有这么一身影夺门而出,然后再也没有回来了。
  淳自然想到这里,立刻从沙发上腾起身来,他越想淳天然与淳傲然越像,那么相似性格的人会不会做出同样的选择的事情呢?
  “谭忆!”淳自然大喊一声,因为无趣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的谭忆被惊醒过来。
  “天然还没回来,我怕他出事,我们得出去找找他,赶快和我一起。”说完淳自然又到房间里对林玉婷说:“天然还没有回来,如果你还担心他的话,就和我一起出去找找吧。”
   林玉婷不加思索的穿起衣服,扎起蓬乱的头发便和两一起出门上街了。她怎么为不担心呢,这一个爱她却被她所伤害的人,她亏欠他的,她在忏悔,如果再来一次,一切从新来过,她会好好的,用自已的生命去爱淳天然一辈子,这应该就是一个女人所求的最好归属吧。淳天然才是爱她并值得她去爱的人,但她清楚一切都是幻想,不可能从来,她已经失去了再也不会有可能。如今她只有尽可能去弥补这个过错。
   三个人在街上分头寻找,春节刚过去不久,气温还来不及回升,夜里的风还是很冷,可谁也顾不上了,他们都不敢想会有什么可怕的后果,只是一心想找到淳天然,求他平安。
   淳自然开始有些失魂落魄的感觉,但他更害怕成自立所说的那种丢掉心的感觉,心丢了,就什么感觉也没有了。
   后来三人不约而同的聚到了金风公园,可是落空了,他并不在。
   淳自然自问:“他会去哪呢?他能去哪呢?”他又朝夜里的夕阳湖狂喊到:“淳傲然,天然丢了,你要保佑他,沁水,保佑我能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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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白娘子

回忆白娘子

西子湖畔垂柳风 碧波金涟日影留
河坊白帆绛朱红
佳人游 寻情愁 千年回眸记心头

断桥雕栏依旧梦 阴雨连绵滴滴流
同船载渡鸳鸯羡
前世情 百岁修 泪眼遥望雷锋囚

至到如今我的睡梦中还是会浮现一个白衣姑娘。

骤然降下的倾盆大雨划破了我的油伞,一只画坊在西湖上漂摇,而我呆呆的站在岸边向那只船挥动着衣袖。
现在回想那是一段缘份的开始,可这个开始却没有给我一个结果。
我爱上了那只让我避雨过渡的画坊的主人,白娘子,一个天仙般的人儿。我许仙不是圣人,可对于她的美貌我却并未产生一丝邪念,那是一种惊心动魂的美丽,圣洁神圣不敢侵犯。一种近乎荒诞爱恋还不如说成是仰慕,活过了二十个寒暑,除了对于我信俸的观世音菩萨我许仙从未有过任何的仰慕,然而还是对一个刚刚相识的小女子。
“小生许仙前往钱塘县学医,途中因降雨遇阻,不得已暂求船避雨,冒昧打拢姑娘了。”
我的眼睛自我放肆的注视着她一动不动,我恨自已,我知道这是无礼的行径,可我却难以自拔。
“许公子无妨,尽可自便。”
“敢问姑娘家姓?”
“小女子姓白,名素真。”
她有着大家闰秀的气质,却脱去了那种娇柔,加上她的动人的美貌,我觉得这便是天下最完美的女子了。
不知不觉中我们久久凝视着对方,船篷外的大雨驾着风狂飘着,雨声淹没了一切,一时间仿若整个世界只属于我们。船不时的摇晃,我不知何时我的那只手已经先我心一步挽扶着她,我不动声色,她只是婉而一笑。
“雨好大啊,看船晃得这么厉害。”
“公子说错了,船是因为风大才摇晃的。”
“我知道,我也是因为姑娘才摇晃的。”
“公子说笑了。”她轻轻的说到,面带着一份羞笑。
原本着急赶路希望雨快快停下来的我此刻却想这雨再下久一些,可船却不知时趣的漂到了岸。时至今日也有明白了,没有永恒的东西,除了思念。
这时船内另一个女人的声音提醒到我:“许公子可是要到钱塘县吗,下岸就是了。”
我不经意打了一个冷颤,回过神来,我才发现这船仓之内还另有一位青衣女子,年纪与白姑娘相仿,她唤到白素真:“姐姐,我们也该赶我们的路去了。”
我的目光透过白素真看着她,与她的姐姐白素真完全不同,她的脸上似盖着一层寒气,连语气中也不包含一丝的感情的,但就单以相貌而言,也堪称是一位绝代佳人了。
“小青,为许公子去拿把伞来。”
“是,姐姐。”
我留恋不舍,但却只能强忍着登上了岸,我回身接过了青姑娘递过的雨伞。
“青姑娘,小生自已其实有一把伞的。”我说到。
小青还是用冷冷的语气说到:“我知道,还知道那伞已经破得不能带遮雨了,这把伞公子放心拿去用吧,只要记得还就是了。”
“要还?”我惊讶的问到。
小青反问到:“公子原本难到不打算还吗?”
“不,不,不,绝非如此,我只是高兴还能有兴再见到姑娘们。”
小青问:“再见到谁?”
我愣住了,待我回过神来,青姑娘已经掀开席帘回到了船里去了。
船渐渐远去,雨也慢慢变小,我将那伞抱在怀中不愿撑开,纵然让我全身淋湿,也不能让姑娘的伞湿了。
“青姑娘说我们能再见,会不会她们也在钱塘县呢?”
我心中暗自高兴到。

白素真与小青是一双结拜的姐妹,她们说她们已经认识很久了,是感情最好的姐妹,胜似亲生的。可我认为,女人之间再久也是不可能凝结出什么地久天长的感情的,再看她们的年纪,又能相识多久?
白府很宏大,是我曾到过见过的最大府宅,可宅内除了几个男仆外,竟然只有两位女主人而已。我心中忽闪过一丝邪念,如果我许仙娶到了白姑娘,那我就是这宅子的男主人了,可我对白素真的爱慕绝不是为这宅子,也不会因为它而加深,那是因为这爱已经至深了。
“小青,去,给许公子沏杯茶来。”白府客堂里,我与白素真莫道不消魂相对而坐。
小青还是那么冷冷冰冰,她看了一眼白素真,然后望着我说:“姐姐,什么时候端茶倒水也成了我份内的事情了,不是有那么多仆人吗?”
白素真随口说到:“许公子是贵客,当然要劳烦妹妹亲自动手才能显出尊贵。”
我急忙应接说到:“岂敢,岂敢,小生只是一个药房学徒,算不得贵客。”
白素真说:“在白府,公子就是我素真的贵客。”
小青默默的站起来,转身离开了客堂,只听她说到:“姐姐的贵客姐姐自已去尊重吧,我略感不适先行失礼告退了。”
“妹妹慢,许公子是药店的抓药大夫,想必也通医理,妹妹不舒服何不就请许公子看看。”
我刚想应接这话,好跟小青姑娘也近亲一番,那知小青口快,说:“不必了,小病无大碍,我自已歇着去就行了,姐姐慢慢陪许公子吧,我不打扰了。”
小青走了,我注意到了白素真嘴角的微微上翘,不动声色。

这夜因为一场奇怪的雨,我留宿于白府,可很奇怪的是我却和白素真在白府后院里赏月。雨哗哗的下着,却没有湿过我的衣裳,我看着白素真的脸,百思不得其解。
“白姑娘,这雨......好生奇怪......”
白素真浅笑,说到:“我想这雨是特第为留公子所降的。”
“留我?为何留我,贵府没有男主人,小生留在府中过夜诸多不宜。”
白素真合拾双手,对月祈祷到:“小女子是信佛之人,一定是菩萨知到了小女子的心意,所以才留公子的,我们能在这钱塘县再次遇见便是我们的缘份。”
“白姑娘你.......”
就在我有所疑问之际,小青突然出现在我身边说到:“姐姐,给菩萨上香的时辰到了。”
白素真看了一眼小青,然后对我笑道:“一高兴还给忘了,每个月圆之夜我们都是要给观音菩萨上香的。”说着她对小青说到:“那我们这就去吧。”
小青说:“我已然上过了,是特意来叫姐姐的,姐姐放心去吧,许公子我会招呼周到的,绝不失礼。”
“那,好吧。”说罢白素真离开了后院,我转而看着小青,她终于化开了脸上的冰霜,嫣然一笑。
“小青姑娘。”我拱手行礼。
“公子是姐姐的贵宾,称我小青便可了,何必客气,反而显得生份。”
“姑娘是爽快人,那小生再多礼就显得拘束了,好吧,小青姑娘。”
小青点头笑笑,抬手指着天空的明月说到:“许公子,你说天上的月亮美吗?”
“当然了,明月自然美,我生性就喜欢一切美丽的东西。”
小青又问到:“那我呢?美么?公子喜欢我吗?”
我难以了解到小青如此问话的用心,此时我已然知道白素真对我也有些情意,小青是她至爱的姐妹为何现在这样问我?我只能应兴答到:“美,姑娘比天上的明月还美。”
小青穷追不舍,继而问到:“那姐姐与我,谁更美?”
我苦笑不得,原来小青是在和白素真争一时的长短,女人必竟都是小肚鸡肠,我看小青一副不懂情理样子,原想应该比较好哄,我便告诉她说:“你与你姐姐各有春秋。”
“那许公子是喜欢春呢?还是秋?”
我愣住了,没想到她把话逼到了这步田地。其实论姿色,小青姑娘并不逊色于白素真,可我许仙并不是风流成性的才子,我只会钟情于一个女子,那就是白素真。
“小青姑娘这话是什么意思,你不是素真的好姐妹吗?”我怀着一丝疑问。
“做姐妹的,什么事都能迁让,可是对于自已喜欢的男人,这是关乎一辈子幸福的大事情,我相信没有人会让。”
“难道,小青姑娘有意于我......”
小青轻笑道:“难道公子是真的是到现在才看出来的吗?”
是的,在渡船上递伞的时候我就感受到了小青的这分情意,可我已经喜欢白素真了,对她我不敢三心二意,也不情愿这样。
月色明朗,忽然飘来的一片黑云遮住了圆月。
一阵冷风经过,小青突然扑到我的怀中。
我顿时紧张,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是好,我想我应该将她推开,可是我却并没有如此。我不敢承认,我舍不得这酥骨的柔情。
“小青,你这样会对不起你姐姐的,你知道我和你姐姐已相互有情意了。”
小青还是那不掺一丝情感的语调,在我怀中说到:“那公子呢?不也同样对不起我姐姐。”
正在我无言以对之时,黑云散开了,白色的月光又从新照耀着我,我惊恐万分,急忙将小青推开。
恰好素真这时刚刚上完香,来到后院,我羞愧的看了小青一眼,转身迎上素真:“白姑娘,香上完了吗?”
白素真点点头说:“上完了,让公子久候了。”
“不,不,没有,我只是想先行告退了,时辰已不早了,我想回房休息了。”
“这倒也是,想必公子是累了,那么请便吧。”
我礼貌的致过谢后低着头从小青身边走过,才走出没几步,我便听到素真用很严厉的语气对小青说到:“妹妹,你到姐姐房间来一趟吧。”

我不知道那夜素真对小青说了什么,在迷迷糊糊之中渡过了一个月后,我便和素真已开始谈婚论嫁了,而小青似乎消失了,在那一个月里我没有关于她的记忆。而素真确实是我想娶的女子,她漂亮,温柔,贤惠,如任何一个男人所愿,她是一个好妻子。假借白府的财势,我终于有了自已的药铺,而若大的白府也成了许姓。半年前的药铺学徒现在成了药铺掌柜,当一切我不敢想的事情变成了实事,我反觉到一种空虚。我时常站在庭院中发呆,我似乎是在思念,而我思念的是谁呢。
法海无边,回头是岸。一个降妖除魔手持金钵的和尚进入到了我奇幻的生活中。他的法号就是法海。而小青也随从着法海的出现从新出现。
在我与素真新婚三月之后的一天,法海和尚来到我药铺,他面如罗刹,目露凶光,手中的禅杖更像一把大刀。
他平和的问到我:“你是许仙?字汉文?”
我好奇的问到:“法师如何知道我的名姓?”
“许公子,就是你了,当和尚吧,跟我入佛门我帮你渡过一难。”
“哈哈,法师玩笑了,我是一个有家氏的人了,怎么能弃了这家业去当什么和尚,法师之言甚有些无理呀。”
法海笑了笑,又问到我:“当和尚吧,我会帮你渡过一难的,你的妻子是条千年蛇精。”
“和尚!再敢胡言乱语,我就将你赶出去,你还是快快离开吧。”
法海又笑了笑,说:“好好,许公子就守着你的娘子吧,我情义已到。”说着法海转身便走了,而小青却续而进了药铺。
“小青?这么久你去了哪?”
小青没有理会的我问话,而是反过来对我说:“许仙,我们走吧,离开这。”
我非常奇怪,为什么一个个都要我离开家呢。
“小青,出什么事了吗?”
“暂时还没有,但如果你不走,会出事的。”
“为什么?”
“许仙,你爱我吗?”小青依旧像从前一样固执的问到。
我是不能说爱的,可是我的心里却并不是真的这么想的,我不敢在苍天眼下说我对小青没有过丝毫之念,但相较之下,我还是更喜欢素真,更何况们已经有了一个安定的家了,我怎么会舍了这家业而走,我又能走到那里去。
“小青,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对我如此,素真一直当你是她最好的姐妹,如果让她知道此事会有多伤心,小青,请你不要再这样了,我只忠心于你姐姐,决无二心。”
“哼,是吗?天底下负心的男人还少吗?不怕算上你一个。你到底想要我姐姐什么?”
“我并没有想要向她索取什么,我只是爱她!”
“噢!爱她,那你告诉我你爱她什么?美貌?还是钱财?许仙,你所想要的这些我小青一样能给你,甚至更多。”
我木讷了,如果在她们的天平上,在小青身上从新加上一些砝码我究竟选谁?我的爱是不诚肯的,我很惭愧,新婚以后我和素真虽然依旧情意浓浓,可话却越来越少了,因为我愧对她。我是一个坏男人,我配不上这冰清玉洁犹如仙女一般的娘子。
“小青,你这么怀疑我对你姐且的爱吗?”
小青说:“我只希望你的爱是假的。”
我诧意:“这是为什么,你不担心我的虚情假义让你姐姐伤心吗?你知道她有多爱我吗?”
“许仙,如果你只是因为我姐姐爱你而爱她,那么我也可以,我比她更爱你,胜过她千百倍。”
我笑笑,说:“不可能的,再也不会有比你姐姐更爱我的人了。”
小青又问:“那你爱我姐姐?”
我点点头,心中十分畅快。

一场浩劫,因我而起,为逼白素真就范,法海囚困我与金山寺,素真施法发动洪水攻击金山寺,结果大水顺山而下,淹漫了整个镇江。
为了救我,素真她疯了,她不故一切。而我从法海洋洋得意的笑中明白,他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救我脱离苦海,而是为了收伏一个祸害苍生的妖孽。
白素真她错了,她的相公的一条命抵不上镇江的千万百姓的命。她太爱我了。
“水,水,水,娘子不要啊,不要!”
我从噩梦中惊心,坐身起来,却只见小青坐在我的身边。
素真已不在了,她在哪?她被法海捉去了。因为大水镇江百姓死伤无数,并且因为洪水带来了极重的瘟疫,素真犯下了大罪,而她却并不是因为犯了天规而被降住的,她是为了我这么一个软弱无能的男人,她为了赎回我而心甘情愿被法海收伏。
“许仙,我要走了,我是一条蛇妖,呵呵,现在被收伏了,这就是妖精的命运。”
“娘子,你不必为我了......这不值。”我握着素真的手,说了我这辈子最真诚的话。
素真回答到:“值不值我知道,相公爱我,我便应该尽全力的去爱你。”原来我们是同一种人,难怪我们会相爱,我们是会了报答对方的爱而去爱的,而这种在叠加之后是无语伦比的爱,它越过了一切。
“小青,娘子呢?”我沮丧的明知故问,又或是内心深处还抱着一种不可能的期待幻想。
“她被压在雷锋塔下永世不得翻身。”
“啊--”虽然我知道答案的沉重,可我还是禁不住唉气。
“这全是你的错,许仙!”小青还像从前一样冰冷的对我说话。
我点点头,说:“是,我不该被法海拿去,不该让娘子救我,不该为我而发动洪水。”
“你错了许仙,你还没明白吗?你错的地方是不该去爱她!是你的爱毁了她!”小青一句惊醒梦中人,是的,这全因为我爱她,才引来了她对我如此强烈的爱,再犯下了如此滔天大罪,可爱不正应该如此吗?
小青又说到:“如果你当初听我的话,来爱我多好,为什么是姐姐。我们是有着三百年交情的姐妹,你难道真的认为我会去和姐姐争男人?呵,我对姐姐才是爱,我宁愿夺走她心爱的男人让她来恨我也不愿她为情而堕落,三百年前我们曾相约要一起修练成仙的,现在全因为你的爱而......你还爱她吗?你已经知道她是妖而非人了”
“你永远都不要怀疑我的爱。”我对小青的回答其实是我对自已的誓言。
“你用什么来爱,你爱,你有证据吗,你为姐姐做过什么?”
“我后悔我并没有没她做过什么,可我会给你我爱的证据的,三十年后请你再来雷锋塔拿吧,我会用我的后半生来守护陪伴她。”
小青看了看我,冷笑到:“你不会担心我因气愤而杀你了所以编出这般谎话吧。”
我不再说话,如果我许仙不用我的残生来守候这么一个爱我至深的女人的话,我还能做什么更有意义的事情。

三十年过去了,雷锋塔还在,我也还在。三十年的那段短暂时光我回忆了一生。有时还会比较着我与小青谁的爱更深,爱是无私的,还是应该以爱去回报的我毫无答案,爱根本就没有答案,也没有太多的原因。
三十年的守候因为曾经的快乐而并不苦闷,在梦里我还能见到那个白衣姑娘,她含羞笑着,告诉我她的名字叫:“白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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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等待

(一)
篝火旁小薇在唱歌,她喜欢在夜里歌唱,因为她觉得这样才像夜茑,夜茑的歌唱是最动听的。
除了她的歌声外萦绕在我耳边的还有河浪拍击堤岸的声音,非常响亮,十分有力震耳欲聋,这的风很大。
我们的地理位置在离市中心很远的一个水库,是拦河筑造的,河面很宽广。据说有一米长的大黑鱼在里面游泳,还有不计其数溺死的游泳的人。但政府从未下过任何政令不许在这游泳,人是不应该游泳的,否则如何会被淹死?
我的目光回到篝火上,火是在月亮升起后点起的,其实我们并不害怕黑暗,但有堆篝火会很惬意。
“柴火不多了,要不要你再去拾点。”
小薇愤怒的看着我说:“我是女孩子!怎么能在这么黑的夜里出去拣柴火?你当还没解放呢?”
我无所谓的说:“那就让它熄掉吧!防火,防范于未燃。”
“随便你吧!”小薇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其实她当然应该无所谓,因为这堆火本来就是我一个人生的。
“可是火是你非要点起来的?”我冲小薇叫喊到。
“可是没柴了呀!只能熄。”
“你为什么不去拾柴,刚才我拾了半天,拣了一大堆。”
“那是你生火啊,不是我。”
“可是你要生火的呀!”
“没我什么事,我只是说说,谁逼你生去了。”
我不再说话了,和这个女人没什么可说的,无赖透顶了。我又像个傻逼似的白做了一番事,其实也是我自已想生堆火玩吧,小薇的提议只是一个借口,就像历史上任何一个狼子墅心的叛臣想造反都会在别人身上找到一个借口,来掩饰自已的本意与欲望,或许他们成功的坐上了王座后会忘了那个借口。而我因为没柴火拿这个借口来驱使小薇,小薇比我聪明。
小薇又开始唱歌了,伴着不绝于耳的河浪声。
我由于心中不满,冲小薇说到:“像女鬼叫唤似的,有什么可唱。”
小薇咯咯的笑了,说像女鬼叫才好听呢。
和聪明的女人相处是很难受的,她会处处压迫你,绝不做任何放松。但其实她不够聪明,不知道怎么讨男人的喜欢。
“林子,还在写小说吗?”
我说:“为什么不写呢?”
“你想过没有?也许你辈子也没有机会出版自已的小说,当然,除了你自已掏钱外。”
小薇的这句话很让我难受,我被一个聪明的女人否定了,我信她多过于信我自已,于是乎我就没有自信了。
“我相我的车会来的。”我自欺欺人的说到。
“如果真的有你的那班车,早该来了,你十八岁了,早成年了。”
“也许嗯啊,晚点了,成年了是什么意思?”
“青春过了,你不再是孩子,没机会了,你不能像那些已成功的人一样,很臭屁的说,我的青春是无悔的。”小薇扬着细胳膊拿着嗓子特恶俗的说到。
“那我该怎么办?我聪明的女神!”
小薇笑笑说:“我喜欢你这么称呼我女神,我的见意是......别做梦就行,其实你小说写得还成,你写吧,会有人看的,至少我会。”
“这不是办法?”我反问到。
小薇一副严肃的模样点点头,其实很不认真。感觉她在耍我,她抹杀了我的希望,种侥幸心理的希望。她实实在在耍了我很多年,原因是她一直比我聪明。
我突然发自内心的蹦出一句:“我讨厌自作聪明的女人!”
幸好一片河浪声将我的呼喊淹没了,小薇没有听清楚我的话,非要我重复,而我现在觉得那是一句蠢话。
“聪明的女人不着男人喜欢。”我慢慢吞吞的说出口,装得我好像真的是说这句话。
“为什么要惹男人喜欢?”小薇问到,我无言以对。像她这样的女人,男人不会成为她的领佳节又重阳导者而是她的随从,就像我,总是屁颠屁颠的跟着她逃课,这玩玩,那荡荡的。而她的学习成绩良好,我是有名的差生。每周日我俩都被老师要求补课,补的是培优辅差课,我俩一人点一个主题。这样的妇人确实不用着找男人依靠,她似乎自已能把握好一切。
“女人真麻烦,你哪来那么多为什么?回去自个买本十万个为什么好好读,将来一定大有成就。”
小薇安静了一会儿,我喜欢安静的她,一个恬静的女孩,正是我这种刚刚成年的男人所喜爱的类型。
“你知道你在等待什么吗?”小薇问。
“不知道。”我确实感到一种茫然。
“总有人在等待,人总喜欢等待,以为等待会出现转机,可往往等待只是改变了时间。”小薇冷不丁的又说出了一语颇具哲学韵味的话。
我迅速掏出随记本记下了小薇这句话,我为这个聪明的女人编写了一本语录,称作《薇语录》,也许这本东西才会出版,因为小薇这么认为,她很看好《薇语录》的前景。
“你为什么总有这么多灵感?”我边写边问着小薇。
小薇说:“你是我灵感的源泉。”
“哦?我很有诗意吗?”我问到。
“不是,你是一个天真纯情的傻子。”
“是吗?哈哈!”我无故的大笑,笑得很假,小薇诧异的盯着我,好像我疯了,真是个傻子,我这么快便用自已的行为证实了我切实的身份。
篝火真的熄了,一阵风吹过就灭了。然后我感到很冷,篝火取暧的功效被我忽略了,因为刚才我不冷,我不是居安思危的人。我把双手插在胸前。
小薇看着我,露出奸笑。
“你想干什么?”我十分有预见性的问到。
可预见了问题并不表代你能够克服。我很冷,一个穿得比钞的女孩子大同等环境下应该比我更冷,除非在大街上才会有例外。于是我的外衣披到了小薇身上,我交插在胸前的双手更紧了,我干脆蹲下身子。
小薇很得意的甩过余肥大的衣袖,像穿了件道袍,她似乎很喜欢这么玩,而她从没想过,我是不是也同样喜欢这么玩。
智力上她高过我,压迫我,身体上我强过她,可我必须让着她,我永远处于劣势。小薇是什十足的混蛋。
“别装唱戏的了,回么?”我问到。
小薇摇摇头,跃身坐到一米高的河坝上,风很疾,扬舞着她的长发,在黑暗中犹然可见。我做什么事都会先问她并不是我自已没有主见,只是习惯按她的意愿去办事。这个女人很疯狂,需要一个人来引导、约束、维护她,我就是那个人。
我也跟着跳到河坝上坐下,靠在小薇身旁,她很自然的依倒在我的肩膀上,我不得不承认我们之间存在着一种暧昧的关糸,不是情侣,仅仅是会有一些轻微身体接触的朋友,是朋友,这点我们彼此都很清楚。
小薇在犯傻,也许是装傻,总之是在不暴露她聪明的心机时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单纯温柔。她其实长我一岁,我很后悔让她知道这一点,在她逢以为我比她大时完全是小鸟依人的样儿,等她知道我其实比她小一岁时情况完全不同了,我一瞬间坠落成了啥事不懂的小屁孩。
“喂,还在想他吗?”我在许义的沉静之后问到。
小薇笑笑说:“你还小,不会懂的。”
瞧瞧,她就是经常用这句堵我的,常常堵得我很郁闷。
小薇现在的“他”是一位记者,在本市很有名气,也经常在各大报刊发表些文章。名妓,头大花魁,响誉淮河两岸。我之所会叫他名妓并不是忌妒,而是气愤。当初小薇与他开始交往时我持鼓励态度,原因不言而喻,我包藏祸心,以为可以借他之手发表自已的小说,可直到现在连个标点也没给登过。所以我开始敌视他。
“他年经会不会大了点,二十九啊!大你整十岁,算了吧,玩玩就算了。”我在凉风中风凉的说到。而确实小薇和人掰并不会发生肝肠十断的事情,她目前有过牵手夜出记录的男性朋友已然很多了,具体数目没统计过,但肯定比我写的小说要多。风流的男人玩女人,处处留香,聪明的女人玩男人,是随地抛情。
“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我不属于你......”小薇又开始歌唱了,唱的是《十年》,都怪我提什么十岁。十年之前如果我的推算没有错的话,咱们小薇同志才只九岁,上小学三年级,单纯可爱学习优秀,还且是祖国的花杂,而名妓已然十九岁了,不知道在哪风花雪月呢。
“小薇,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那个吉它手,起码够帅。”
小薇扭着头用一双雪亮的眼睛瞪着我说:“我没给你看过他儿子的相片吗?他都结婚三年了,孩子都上幼儿园了,比你还聪明,得过十朵大红花!”
“哦,你别激动嘛。”我低答应到,我想小薇如此生气原因不外乎吉它他老婆比小薇漂亮。我又接着问到:“那他一脑袋长毛还在吗?”
“没了,早剃了,混蛋,他现在不弹吉它了,混到市曲艺团拉二胡了,真没劲。”
我记得小薇倒保留着他一络长发。搞地下音乐对于一个结了婚的男人是不太实际的,找到稳定单位是最好的选择。
“又要分手吗?”我问。
“可能吧!”小薇说。
“为什么呢?”我又问,纯粹是没话找话而已,不然这样风大漆黑的夜容易让人害怕。
“你还小,不会懂的。”小薇说。
“麻烦大小姐你不要老用这句话堵我成不成?”
小薇很浪的笑了几声,然后躺在我怀里,对我说:“没感觉了,爱情很短暂,好快就完了。”
我无奈的摇晃着头,确实很深奥。
小薇说:“现在感觉良好,吻我一下。”
我用手捂住嘴说:“我又不是你花钱雇的男妓,凭什么要为你提供身体上的服务。”
小薇说:“你他妈又吃不了亏,快点。”
我最后还是从了她。这种感觉很坏。我不喜欢小薇闭着眼睛让我亲吻她,她一定是将我假想成别的男人,如果她睁开眼看到是我,会不会觉得恶心。我们的地位颠倒了,自古以来女人之做男人的附属品,一个发泄工具而存在,而今天我与小薇在 ** ,我们恰恰相反。
突然小薇坐起身子,捂着肚子,紧皱着眉头,我傻傻的看着她,似乎她很难受。
小薇说:“死白痴,看什么看啊,又不关心的问候一下!”
我说:“哦,哦,哦,是是是,痛经吗请问?过一会儿就好了没事的死不了。”
小薇白了我一眼说:“现在小孩子懂得还真多。”
我反驳到:“我不是成年了吗?我不是小孩子了,是个男人了。”
小薇脸上的笑容开始收敛,凝固成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她盯着我,在很努力的看我,似乎她才意识到我长大了。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只叫我小薇的?我记得你从前喊我小薇姐的。”
“很久了啊,很多年了,装什么蒜?”
“我老了吗?”小薇忽然说到:“孩子们都大了。”
我对这句不可理喻的提问抱之一笑,这个聪明的女人又发疯了。
“小薇,回去了。”我跳下河坝。
小薇没有动身,问我说:“几点了?”
“不知道,咱们是从不戴表的嘛,你什么时候开始有时间观念的?最好用在我们约会上,免得老迟到。”
小薇苦笑,跳下坝,我接住她的手,又听见她小声的说到:“确实,你的手开始有男人的感觉了。”
我说:“我倒情愿做个孩子,孩子更有希望。”
小薇说:“你有希望的,天真烂浪的小屁孩儿!”
我问:“小薇可不可能有一天喜欢我呢?”
小薇笑笑,很严肃其实很不认真的说:“你等着吧!”
我也笑了,说:“我随时等待着。”
我挽起她的胳膊走了很长一段路,将她送回家。街上行人稀落,一排排雪白的路灯产生了很浪漫的感觉。还有我们之间喃喃的对话,充满了温情。还以为我们会在这晚发生什么,让我铭记一生的事,直到她抽我摆摆手进了家门然后将我关在门外,看着那扇门,什么幻想都没有了。我抱着小薇穿过的衣服闻了闻。
这天夜里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我不断在的在想小薇,最后想累了才睡着的,说起很矛盾。我有时很喜欢她,可我从不敢告诉她,我不知道这个聪明的女人会说出些什么话,她是不会接受一个比她还小的男人的,这点我很清楚。
第二天早晨下雨,难怪昨晚风会那么大,我讨厌下雨打着伞往学校奔,于是便没去上学。结果,暗恋我的那个女生和喜欢我的那个女手还有正在和我谈恋爱的那个女生都打过来电话问候我安康,我说自已感觉很好,只是在四十二度的情况下有些热罢了。她们心中各怀鬼胎,我懒得去揣磨推测。
我其实不喜欢与女生交往,女人真是一种很麻烦的东西。只是为了在小薇那边找到一种心理平衡才这么劳累自怕,可我始终还是追不上小薇的步伐。困为只有女人要求男人负责的,没有男人要求一个女人对自已负责。我一下背负不起那么多的责任,所以至今跟不上小薇。世界很混乱,让我也很混乱。
我无法控制小薇的滥交,值得庆幸的是目前我俩还都属处级干部,我总觉得小薇的人生第一次应该献给我,虽然我并不想娶她,跟她结婚一定会活得很累。这个计划我不敢告诉小薇,并不是因为觉得龌龊,只是想看看事态自然的的发展,我希望一切顺其自然才好。
我还是在等待,等待时间的变化,我知道一定会有些改变,时间会给我一个结果,我等的车如果没翻的话应该会来的,坐上它我就知道前进的方向了,虽我碛在我还不知道来的会是辆什么车。
(二)
什么是春天来了的标记?书上写到:雪化了,冬天不留一丝痕迹,于是春天来了。而其袢雪化了天气还是会很冷,并不是在一过春天就来弥补空缺。那是一段季节的空缺,不属于冬天也不是春天的,并不是一切都有着那么明确的分界线,更多的东西之间是模糊的,就像我和小薇之间的关糸。
我觉得夜里猫儿开始喵喵的叫春得人无法入睡时,春天才开始。这时可以登上荒山野岭,看看野花齐放,你会由衷的感叹到,春天来了。
我与小薇开始了今年春天的第一次逃课,我们一行两人开始了荒山野岭的艰苦跋涉。说实在的,到高三的人了还这么玩命的玩确实不太像话,连我自已都良心发现过意不去,可我没有办法,小薇非要去。她半真半假的说,就算我考得再差,她会和我报同一所学校。我明白,女人的话不可信,殷素素告诉过张无忌,不要相信漂亮的女人;可实事上一个动人漂亮的女人说话,我不由得不信,张无忌也是,古今同理。漂亮女人魔力很大,这个众所周知的公理用不着任何人再论证。
所谓的荒山野岭我们这很多,江南丘林地带,小山多得是,不好开发,于是一荒野就是很多年。
我很惊奇小薇瘦瘦的身体翻山越岭的竟如此灵活。我先前设想是我牵着她小心翼翼的一步步上山,而事实上,从头到尾小薇的屁股一直翘在我的头上,抬眼即见,我一步步小心翼翼的跟着她。
“慢点,你这只妖精!”我在她身后嚷到。
小薇爽朗的笑道:“我就是只山精地魅,荒山野岭是我家,见了就兴奋,死白痴快点!”
我叫苦连天的呼喊:“为什么走得慢的人让走得快的人慢点,都不会获得同情,反而都被告知要快点!”
“少罗嗦!死白疾!”小薇迅速的蹬了几下,已经到了山顶。其实这种小山的山顶完全没有山顶的感觉,上的一块地方,相对高度也就二十来米高,在这里看,你会有一览众山高的无奈,你所站的山总是那么低。
我憋足一口气也冲到了山顶,我要告诉小薇的第一件事就是,“我的名字不叫死白痴,大小姐能不能不这么叫?”
小薇不理不睬,远眺着别的山岭,一个个平平的山头紧挨着彼此,连绵环绕没有尽头,它们不高昂却一样遮挡去了我的视野。一种被孤立的感觉。所谓江南烟雨,大概就是那些伴绕在山岭之间的云雾,就像印度少女脸上的面纱,一种蒙胧的痴迷。
“林子!”小薇终于肯叫我的名字,我欢快的答应到:“哎!”
“死白痴!”小薇又嘟嚷到。
“为什么啊大小姐!我哪白痴了,我承认自已没你聪明学习没你优越,可我不傻呀。”
小薇见我激动了,又笑了,说:“喜欢你才这么叫的啦,死白痴。”
我摇摇头不认同这种解释,说:“有歧视!我不信你的。”
我俩在一处断壁坐下,把双腿悬到山崖下,悠然自得。山丘之间平坦的地方种着成片的油菜,油采花开了,一片黄色的花骨朵引来了大批的蜜蜂。目前还没有蝴蝶出现,我很喜欢这种昆虫,我喜欢一切美妙的东西。
很少会有女孩像小薇一样喜欢原始野性的自然。现在姑娘们都喜欢在大都市的高楼里,在一尘不染的纯木地板上感受自然,吹着空调风,养着一些半死不活的妖花。横流的物欲第一个击倒的便是女人。这是小薇与众不同招我喜欢的地方,但她其实也爱购物,买上一大堆奇奇怪怪没有实用的小玩意儿装饰她的房间,但却从不让我进去,也不让别的人进去。就像是她的心,玄妙得让人分不清东南西北,我不知道自已是否扎根于她的心上。
小薇说:“咱们讨论些什么吧!”
我说:“好。”
小薇说:“讨论什么?”
我说:“不知道,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讨厌的问题。”
小薇说:“什么是爱情。”
我说:“我爱你。”
小薇说:“很好,很正确,死白痴很聪明嘛!”
我说:“最简单包涵最丰富,三个字可以概括一切,千言万语反而说不清,只要记住用嘴去爱就行了。”
小薇说:“那什么样的爱情最浪漫。”
我说:“青梅竹马加上白头到老,相爱一生不离不弃,还有,就像我们现在这样并肩坐着谈话。”
小薇低头笑笑,她已经不再把我这个小她一岁的男人当孩子看了,我像新中国一样高兴,终于可以平等对话了。小薇是位喜怒无君主,伴随她便是伴着一头母老虎。
荒山野岭是犯罪事件高发地带,像小薇这样独自和一个男人到这本是很危险的。但小薇绝对对我放心,她看准了,我没这种。也实在,我是一老实人,从来就没参加过任何打架斗殴,我热爱和平。
小薇觉得男人没打过架根本就算不得男人,男人哪样没脾气,而我发脾气被视为使小性,完全不被人重视。
儒弱,小薇一定这么觉得,但她从没对我说过,兴许是怕我伤自尊,可她一没心没肺的人能为我想到这一点?说实话,我其实很依赖小薇,因为我是一个对万事都无所谓的人,而真的什么都无所谓是不行的。
“小薇,怎么不说话?”我问。
小薇闭上眼睛靠着我说:“想睡觉。”
我说:“睡吧!”我认为自已至少能让她安稳的睡觉,但不知道小薇会不会因为有我在身旁而睡得很安稳,。我会牢牢的守护着她。
小薇真的睡了,于是荒山野岭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很享受孤独的感觉,我喜欢这样开始思考。
那天,是我上初中后的第一堂体育课。操场上老师让我们打篮球,我生性不爱动弹,便一个人怯怯的站在篮球架下面,看着蚂蚁。自闭的孩子都会喜欢欢动物,与它们交朋友排泄寂寞,我也是的。
我发现篮球场上一群男孩中掺杂着一个女孩,先是很惊讶,而后是看不惯,一个女孩怎么能这么疯狂。她抢起球来非常的猛,差不多球只在她一个人手中传动。那群男的也忒没用了。
这就是小薇了,一个永远那么突出的女孩,有很强的独立性,但身边总有一个男人,很矛盾。
小薇也发现了我,她冲我喊到:“死白痴,干什么呢?过来玩球。”
我看了她一眼,依旧不动弹,呆呆的站在篮球架下,我对这个女孩有种莫明的恐惧。
小薇首次主动将她手中的球传了出去,扔给了我。从此我开始打篮球,一个一向文静内向的孩子后来成了校队的主力中锋。但其实我从来没有热爱过这项运动,一切只为小薇的一记传球。我的世界也就此打开。
天赋和爱好是无关联的,就像我爱好写作却一塌糊涂,不喜欢篮球,却打得那么娴熟自如。
十二三岁的女孩开始了青春期,发育了然后长个,那时的小薇个头比我略高一点,可看起似乎高不少,女生显长,直到一年后我才在身高上扳回一局。小薇的初恋是在我眼皮底下发生的,在初二,这时我已经当了小薇一年的跟班,两家父母都已经很熟了,时不时就会凑在一起打牌。现在回忆起小薇的初恋,我突然发现竟有孩子发育得那么早,当时我还啥事不懂,蒙胧着呢,认为恋爱是件十分遥远的事情。
放学路上,那个男孩鬼鬼祟祟的拉着小薇的手,我在后面走着,小薇也没有让我走开的意思。
那男孩指着我说:“他是谁?”
小薇说:“我弟弟。”
那男孩喔了一声,然后像个大哥哥似的高伸着手摩摩我的头,说我可爱,他个头比我矮,没踮起脚就不错了。
后来就这死小子还和小薇接吻来着,真是难得的早熟品种。当时我看着他们接吻我就感叹,这样吃对方的口水多恶心啊。
我第一次吻过小薇后,往地上吐口水,被小薇狠狠的修理了一顿,再后来我天了她的口水,感觉很香甜。
我听到很过的地方有布谷鸟在叫,我抬起头,它们就在我的头顶。我喜欢这种鸟,声音清脆,叫法简单平缓。荒山野岭没有豺狼虎豹,只有花鸟鱼虫。
忽然起风了,我担心小薇着凉,轻轻的挪动肩膀,让小薇滑到我的怀中,用双臂将她护住。
我的初恋是场小薇的闹剧。小薇不知怎么心血来潮安排她一个和感情不借女同学和我约会,就像相亲似的,特别的尴尬,也亏她想得出来,她觉得这是好玩的游戏。
公园的长椅上坐着我和那女孩,小薇则站在后面注视着我们,她大概觉得自已是圣母玛利亚,用那么一种慈祥的眼神笼罩着我们。这种情形我俩谁也说不出话,小薇急了,冲我吼到:“说话呀!死白痴,我不是让你们俩来比静坐的。”
那女孩对小薇说:“小薇,你能离开一会吗?”
小薇傻了,她从来没想过她是不该站在这里的,她认为她谈恋爱带着我,我恋爱就应该让她监督。
小薇骂了她同学一句妈的,然后跑开了,我看到那女孩当场就哭了,可我却扭头去追小薇了。后来我和那女孩还是交往了一个星期,然后很匆忙的收场了,本就是一个错误。小薇一直到毕业也再和那个女同学讲过话。
我在心里知道,我最在乎的人是小薇,不论我是不是真的爱她,总之,我最在乎她。
看到小薇像狗熊掰玉米似的交着男友,我也拼命的去哄女孩子,可我知道这是假的,并不是我真实想做的。我不会爱上她们谁,也不会和小薇在一起。我无法控制住她,我想独霸她,可是不行。庆幸小薇引导我走上的篮球之路让我在女孩那很得宠,我先前以为我作家身份更有吸引力,可我忘了现在的人出生时就没长脑子。
小薇在我怀里抽动了一下,她醒了。她张嘴就无故的咬一口我的手臂,我已经习惯得没有任何反应,既不叫喊也不躲避。
“做恶梦了?”我总问到。
小薇点点头,说:“我梦到相互拥抱的两个人却各自在吻着恋人背后的另一个人。”
“是很可怕。现代的爱情模式,每个人都爱着两个人,身边一个,思念一个。”我说到。
小薇问:“林子,你还爱着谁?”
我说:“你言中之意是我爱着你喽。”
小薇说:“不是吗?”
我哑口无言。我不想否认自已。小薇很聪明,太可恶。
“或许我是爱着别人,思念的是你。”
小薇又闭上眼睛说,那样更好。
的确,被人放在心里思念会更美好。
我突发奇想,如果我抱起小薇扔到悬崖下我会不会紧张?
我将小薇抱起来,这个自作聪明的女人还以为我在和她玩笑,连眼皮都不抬下任我抱着,看来她似乎对我足够信任,或还是估量我没有做坏事的胆。等我站在崖往下看,再看看小薇,我是舍不得将她扔下去的。
我笑笑,抱着小薇往后倒退,突然脚下的石头滑动了,我一下子跪倒在地,小薇从我小中滚了出去,眼看就要掉下去了,千钧一发之际,我扑到她身上,将她抱住了。
小薇惊呼到:“死白痴,你干什么呀!”
我将小薇拖过崖边,害怕再站到那里。
我说:“好怕你掉下去摔死了。”
小薇说:“你谋杀啊!”
我说:“我只是想试试我有多担心你。”
小薇问:“结果呢?”
我说:“很担心。”
小薇掐着我的脖子使劲摇晃着我,其实有时我仅仅会很满足于我们都还活着。
“小薇,多亲我几口吧!如果我们谁死了就亲不到了。”
小薇诧异的看着我说:“林子,你越来越白痴了,死了就刚好是死白痴。”
我又扑向小薇,小薇敏捷的闪开了,然后很生气的看了我一眼,气冲冲的下山去了。
我呆呆的坐在山上看着她的背影,她该不会把我当色帘卷西风狼了吗,我想。
荒山野岭极不安全,还好我只是只伪色帘卷西风狼,我有着君子坐怀不乱的品性。我尾随着小薇,一起回家了。我一直守护着她,怎么会监守自盗呢?

(三)
喜欢安静的雨天,毛毛洒洒的细雨。打开阳台上的门窗,坐在地板上看着书,品着茶。浪费时间是一种享受,也是乐趣。青春的生命真好,用来浪费更美好。等到一天会害怕下雨风湿痛,那么我一定是老了。
在阴雨天,陪着上苍一起忧郁落泪,伤感带些自醉,清醒的麻木着。湿润的空气,潮湿的身心,种种液体在流动,滑落。
打开音箱用很平稳的音量放着歌曲,反复听着同一首,直到歌听烂,怀中的茶也变淡。
小薇在我沉浸在自我的世界时只用了一个电话就将我抽醒了。她说她要去和那个很有名的记者,也就是名妓约会。我说,你告诉我干吗?自已去吧!然后挂上了电话。
小薇似乎真的喜欢上了这个记者,他们已经在一起四个半月了,打破了以往所有记录,是与小薇呆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一个男人。我很担心。
可我对自已说,管她呢,反正她和谁好都不关你的事。我拿起水壶喝水,竟然一口气将一大壶的水喝干了,我自已都不相信。
然后一整下午我都在想小薇为什么要打电话告诉我这个,她想我陪她去?她想分手!还是故意说给我知道,看我的反应?那我今天的反应她会怎么想?还是有什么话要对我说,而我急急的挂上了电话。他们下午谈得怎么样,高兴愉快还是双方都无话可说,小薇现在回家了吗?她现在在做么?要不要打电话去问问?打电话过去问是浊显得太关心这家伙了,有点过份。
我像个神经分佳节又重阳裂者一样自问自答了一下午,早知道我就让小薇在电话里把事说清楚。直到晚上雨停,我才约到一个同学一起出去走走才腾出脑子没再想小薇。这样的我感觉是种拯救,解脱,不然我真该疯了。
可我同学突然问我:“下午小薇和谁在一起呢?你知道吗?”
我心中一震,推翻了下午自已的许多设想,为了掩饰自已的窘迫我快速的说到:“不知道,她的男妃多得去了,我哪能都认识!”可事实上我真的都认识,甚至比小薇这丫头更细心的记得他们生日和电话号码,感觉自已真变半夜凉初透态。
后来同学再说什么,我都没有听到,我看着自已的一颗心又飞走了。
第二天见到小薇时,我反而什么都没有问,小薇也什么都没有说,好像没事似的。说到底还是我多心了,我是一个喜欢胡思乱想的人,所以我适合写小说。
我和小薇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有人问,你们在谈恋爱。我们总是异口同声的说没有,然后默契的相视一笑,让问者莫明奇妙。小薇永远是特立独行的,我追着她会感到力不从心。我从来都猜不到这个女人想什么,想要什么。
在不与小薇一起时,我必须得分一点时间给我现在的女朋友敏敏,我有这份责任与义务,毕竟人家跟着你。她是一个不怎么聪明的女人,总是吃小薇的醋,她不会明白她是争不过小薇在我心中的位置的。
这天下午吃过饭,我得空陪着她在校园里散步,敏敏很喜欢散步,我不得不迁就她,不就是小步伐走路吗?有什么可走的。
她告诉了我这几天滤薇又和某某表现得很亲密,我懒得搭理她。她是一个心机很深却不聪明的女人,她简单的大脑由于简单便把一些简单的问题想得很复杂,而小薇恰恰相反,聪明的大脑能把任何的问题分析得很清楚,简单易行。并不是我偏心小薇,而是这个敏敏确实不着我喜欢。
敏敏说:“林了,你哥们儿心够花的呀!”
我说:“我哪个哥们儿?小薇?”
敏敏说:“是的呀,你们俩不是好吗?”
我又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为什么总看不惯小薇,那么刻薄的语言教我无法对答,而且毫无意义,有本事你也花心去呀,干嘛守着我。
她继续无休止的说下去:“小薇这人真幸福,老天好像什么都给她了,聪明、漂亮,还有你这么个傻子总想着她,真是痴心绝对。”
我忍无可忍了,问到敏敏:“我你什么关糸?”
她说:“你说呢。”
我说:“那就别乱说,你这女人真烦,要是和你结婚我不烦死才怪。”
敏敏说:“那你和小薇过嘛。”
我说:“我好想拿脏话骂你。”
敏敏终于发现我形势不对,便扯开话题说:“假文人,这几天又写什么呢?送给我看看,我帮你修改修改。”
我真是气炸了,就那水平还要帮我修改,还要我送过去,我愤怒的说:“我林子就是再不济也不劳您修改,今天的散步到此结束,后会有期!”
我跑到操场上打篮球去了,听到她在背后很大声的骂我坏话,也不知是不是我贱,听玛她骂我,反而心情舒畅。
篮球一直打到晚自习预备铃声响,我又大汗淋漓的往教室冲,好在老师比我还后到,真不明白为什么学生迟到就要在走廊罚站,老师旷课也会没事。
下课的时候小薇找我问,为什么敏敏下午把我骂得那么狠。
我说我不知道,小薇说我该死,让我下晚自习送她回家。
我问:“那谁陪你回家呢?”
水薇说:“我随便,不用你管,我自已也能回家,又不是智障。”
我说:“你别这么损我女朋友呀,敏敏也不是智障,要不然能读到高三吗?”
小薇又说:“毕竟她是你的人,你要负责。”
我说:“我的人?这责任也太重了吧!我们又没结婚,倒好像我是她的人。”
小薇拍了一下我额头,说:“去死!虽和我抬杠,你说不过我的。”
我反驳说:“那可不一定,我猜你还是想我陪你回家的,你还要为我着想,管好自已才对。”
小薇笑了,说:“可她是你女朋友啊。”
我盯着小薇看以为她还有下文,可她没再说什么,于是我也沉默,沉默也是一种对话。
小薇比我聪明,她说话应该是比较正确的,放学我没有去找小薇,而是乖乖送敏敏回家,弄得她异常兴奋,原来她的要求并不高,是我太吝啬了。
可一路上我感觉背后有人,便不时的回头看,我好像看到了小薇的身影,不过我想这只是幻觉。她不会这么傻。
敏敏问我说:“你老回头看什么呢?”
我说:“好像有人跟着我们。”
“是坏人吗?”说着她趁机便往我身上靠,紧贴着我,我不得不搂住她。她的小把戏总是这么浅显,看穿后会觉得恶心,如果她喜欢怎样,可以像小薇那样直白的告诉我,我想你吻我。
这还不算什么,特别送她到了她家楼下时,她总是特别的腻味,像只猫似的磨蹭半天。她大概非常喜欢这种感觉,可她和小薇一样,不会考虑我是否喜欢。
敏敏拉着我的晃悠着说:“我上去啦。”
我说:“嗯,上去吧!”
敏敏说:“哎呀!”
我问:“怎么了?”
敏敏说:“没怎么。”
我说:“那上去呀,时间不早了,快十点了。”
敏敏说:“这就上去了。”可依旧站着不动,好像要上去那话是我说的似的,我也不傻,我知道她想干什么,可偏偏我逆反心理特别的强,我就不满足她。
两人就这么站了十分钟,她不说话我也故意不说,我就喜欢玩心理战。终于还是她憋不住了,毕竟是在她家楼下,让熟人瞧见不好。她悻悻的上楼去了,我就站在那望着好的背影发笑。
就在她要拿钥匙捅开门的一刻,我悄悄的站到她身后,吻了一下她的脸颊。我想这就够她有一个安睡的好心情了,祝愿她愉快。
我从来就没想过她会有多爱我,她只是在恋爱而浊在乎与谁恋爱,她要的是恋爱的感觉,而我在乎的是人,与谁恋爱。这份矛盾现在无法相容,我并不爱她。而我在牺牲自已满足她的恋爱需求,我不会因为不也而愧疚什么。
小薇是如何想的呢?我不知道,我与她之间太复杂,我看不清,又或是因为我对她有感情,所以才看不见,感情太迷惑人了。
我独自回家,却不想来到小薇家门前,她家熄灯了,一片漆黑。小薇已经入睡,梦里会不会觉察到我在她家门外守望着也的窗户呢?我很想她知道我在守望她,但又害怕我的一切都是白费心机,我这么痴痴傻傻在心里爱恋她,可究竟她是浊也在心想过我?有过一个片刻我也会欣慰。
忽然她家 灯亮了,我慌忙逃走,生怕小薇看到我的身影,那样可就太难堪了。其实深爱一个人并不是坏事,可为什么我却这么害怕呢?我讨厌这咱朦胧不沮的迷茫感。
恋人就是恋人,朋友就是朋友,我与小薇是亲密的朋友,可再怎么亲密朋友也不会等同恋人。我常常好羡慕那些其实与小薇很陌生的人却能和小薇牵小拥抱,调情说爱,而我与她相识快六年了,却依然只能站在一旁。我们的吻是朋友的吻,缺乏一种感觉,我不能独自完成这种感觉。我试图打破这面墙,可我担心这面墙后是空的。
心里装阒一个人真累,我又不得不顾济我身边的这个人。我有时甚至会怂恿敏敏去和别的男孩交往,可她就锁往我不放,这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敏敏这人除了话比较多以外,还真没什么可挑剔的,可我最烦的就是女人话多,也许是针对她吧,我不知道自已到底是怎么想的。不想伤脑筋去想这些,还是一切顺其自然吧,这是我自已的规责。
日子一天天过,会计事务所 境况都没有改变,量变的累积在等待时机飞跃发生质变,总有一天平静的一切会改变。我不期待什么,永远活在等待之中其实也不错,抱有侥幸的希望。
郁郁不得志的文人都是很苦闷的,我错误的选择了这个行当,于是更苦闷,我如果将篮球一直打下去结果肯定比当文人要强许多,打篮球现在已经成了生活习惯,每天必须进行的,虽然我更爱文学。
这天上晚自已因为打球迟到了,被老师晾在了教室外面,我扯起衣服擦着脸上的汗,热得发狂。小薇偷偷溜出教室给了我一瓶水,真是雪中送炭。
小薇看着我一仰勃一口气把一水喝尽后说:“林子啊,以后不要再打复球了,你老迟到,也耽误学习。”
我木讷的点点头,从心里决定不再打篮球了。记得刚开始打篮球只是因为小薇将她手中的球传给了我,于是我一打就是六年,今天小薇又不让我打篮球了,我理所当然不再打。
这天以后的一个星期每次次路过操场总有人喊我过去,我毫不动心,本来我就不是很热爱篮球,打了六年的球不过是为了不辜负小薇的一记传球。何况小薇现在不让打了,不打篮球以后,每天下午吃完饭会很闲得慌,到上晚自习之间有两个小时,我不得不花费这段时间陪我敏敏散步。而小薇呢,总是一下课就没影了,我不知道她去干什么了,她好像在疏远我,我已经很久没有了解到她与名妓的进展了。他们已经维持了五个月了,非常难得。
约我沉重打击的事情发生在本周,小薇决定要和名妓一同去外县采访。
这孤男寡女一起外出什么事都是可能发生的,我不可能跟着去,虽然小薇会带我去。还是眼不见心为静,看不到什么都好。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就无一物,何处染尘埃。
周六的早晨八点钟醒,心想小薇已经和名妓坐上了离开本县的汽车。我用拳头猛击着枕头,筋疲力尽又睡着了。
下午陪敏敏逛街上网,都提不起精神。
敏敏说:“怎么无精神打彩的,不想陪我。”
我摇摇头说没有。
敏敏说:“那你想玩什么?我陪你去。”
我说:“什么都不想玩。”
敏敏说:“去打篮球吧。”
我说:“我已经不打篮球了,要是实在无事可做,回家看电视吧。”
敏敏生气的说:“要是陪小薇你会想回家看电视?”
我说:“那可说不准,有时我也烦她。”
敏敏说:“那你是经常性的烦我了?”
我挠挠头,不想说谎,不可说谎就默认了,我们不欢而散,我显得很无所谓。
我的无所谓表情让敏敏很伤心,晚上我打电话向敏敏道歉,她不接收。我说:“那我们还是算了吧,我们在一起又不好玩,不如分了。”
她哭了,说她真的很爱我,我唉了一口气,我无福消受她的厚爱了,只怪我放不下小薇,我真的对敏敏很无所谓。我感觉自已是良心坏了。
我说:“我很混帐,总故意惹你生气,别非我不可。”
她说她原本打算和我结婚的,我很吃惊,觉得这种没边的事情总归不大现实。我说我不打算结婚,你是不是想得太远了。
我挂了电话,刷了三次牙后早早睡了。我总觉得刷得不够干净,是强迫症吧!现代人心理正常的没几个,都有些变半夜凉初透态行为,标榜为个生特色,太正常的人反而是异类。
我轻描淡写的生活着,不想负担太多,却又放不下什么,紧紧抱着一切,都无法再腾出手去溶纳其它。
接下来的几天我时刻呆在小薇身边,终于又成了孤家寡人。小薇说:“你伤了一个女孩的心。”
听小薇说这话我真想抽她一耳光。
小薇又说:“林子,你太理想化了,你对对物的态度太随意了,这样不行。游戏人生?别做梦了。”
我说:“能不醒,梦暂且做着吧。”
小薇说:“早死早脱生,知道会醒就别做梦了,早醒早现实不是吗?”
我说:“我已经够现实了,别逼死了我。”
最后小薇说:“现在写字的人太多了,你成不了气候,你太平凡太普通了。”
小薇这次用绝于认真的口气对我说,我吓了一跳,感觉很残酷,理想有时不名介远不可及,甚至恰恰相反。你越是前行,便背离得越远。
对小薇感情是我精神上唯一的支持了,理想破灭后还有她在,她可以用来逃避。
我发现小薇原来也是我的一个理想。理想在我眼里是神圣的,而且带有虚幻的色彩,因些我害怕在白日下谈论它,太阳太真实了,我更喜欢夜,虚幻的月亮帮助我幻想。
同在一个校园,我还是会经常遇到已与我分手的敏敏,竟管只是形单影孤的一个人,她还是喜欢散步,我觉得她挺执着的,执着得有些可怜,像我一样。我想过再回到她身边,但这只是种冲动,很快便消失了,也许对于敏敏来说是新的伤害。
4月1日这天是小薇的生日,她是一个谎言,因为是愚人节,我一直不知道这天是否真是她的生日。这是小薇十九岁的诞辰,非常重要,我还是在两个月前才满的十八岁,很丢,这么小像个童似的。
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想该送小薇什么礼物好,最后决定为不薇写篇文章,歌有暗香盈袖功颂有暗香盈袖德一下,这是我的专长。
可4月1日,小薇失踪了,早晨就没有来上学,一直到下午放学的时候。心里很失落的感觉,像丢了魂一样。
上第一节晚自习时小薇还未到,我猜今天她是不会上学了。她去干什么了?没有理由她不通知我一声,除非她又和名妓约会去了.自上次她打电话给我被我挂断后她就一直不再跟我提名妓了,我知道这对我来说是很危险的,我无法知彼了,便不能百战百胜。
我也没上晚自习了,而是跑到小薇家门前,我都不明白自已想要干以,是要等小薇回家?她会回吗?她回了又如何呢?我大吃一惊到迷茫不知所措。
我理智的打了小薇家的电话确定她并非因为生病在家休息,小薇身体很好,根本不记得她有生过病。
我蹲在她家门口,发了三个上时的呆。
等待的时间格外漫长,这是谁都知道的,可再漫长的时间也会过去,现在,不正是远古的五千年后吗?漫长的五千年固然漫长,但终究到了今天。
我三个小时的等待终于盼回了小薇。
小薇刚刚从拐角出现便发现了蹲在那的我。她轻声的喊到:“林子!”似乎以为我睡着了,而我差不多真的要睡着了。
我站起身,走向她,是小薇,十九岁的她依然美丽可爱。
小薇说:“我扣同学说你没上晚自习,跑这来了?”
我点点头,说:“给你祝寿来了,生日快乐。”
小薇自已交待到:“我今天和他出去玩了,我是忘了告诉你。”
说实在的,我听了这个回答很生气,我控制着自已和神情,不想表露出来。
我说:“好了,话说完了,你上去休息吧,我也回家了。”说罢,我绕过挡在我前面的小薇然后直径走去。
小薇回身对我喊到:“你生那门子气嘛,是你自已跑这傻等的,等一大晚上了吧。”
我没有回头,驻足说到:“我并不是因为等太久而生气,等多外都没关糸。”我心里说到,我反正已经等了六年,可我不敢说出来。
小薇说:“那是为了什么?”
聪明的女人为什么这时犯傻了,我能告诉她我在吃名妓的醋吗?不太丢份了,不行。
小薇见我不回答又问到:“到底是为什么?”
我说:“名妓和你一起五个月了吧!”
小薇说:“是啊!拜托你不要叫他名记,听起来像名妓。”
我忍不住笑了笑,又说到:“从来没有一个男人会在你身边停这么久,他是第一个哦,我原来以为你不过是玩玩罢了,可你好像很认真。”
小薇说:“那又怎样?”
我终于还是说出口了:“你喜欢他?你爱上他了。”
小薇又说:“那又怎样,不行吗?”
我无话可讲,没什么是不行的。
小薇说:“其实还有一个人在我身边待得比他更长时间,你想知道是谁吗?”
我急忙问到:“谁!”我回身看着小薇。
小薇坏坏一笑,说:“这个人在我身边六年了哦,我已经习惯身边有这么一个人死白痴了,我想我依赖他,再也离不开他了。”
我惊愕万分,像个白痴一样反问小薇:“是我?”
小薇微笑着点点头,给我以肯定的回答。
“小薇!”我大所喊到,冲到她身边抱住她,这就是我守候六年的结果。
原来我一直忽略了自已,或许一开始我们并未相爱,因为我们并非一见种情,而是长时间的相互依存使我们再也不愿分开,我们是青梅竹马。
小薇有多爱我现在我认为并不重要,因为这个聪明的女人上了我的当,她再也不能离开我了独立存活了这辈子我想她都只能待在我身边。
我很幸运,我可以有很多时间来爱小薇,所有的等待都会是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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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

(一)
我问阎寒武什么是江湖。因为我必须要了解我既将进入的这个环境里。
阎寒武说:“流星蝴蝶剑。”
我求解;寒武又说:“死亡,女人,兵刃。”
我说我有兵器,说着抽出腰上的佩剑。
寒武瞄了一眼说:“放下,放下,丢人的货。你那顶多算块精细的废铁。兵器,我说的兵器是真正百年不坏,能够引起血雨腥风的宝物。”
接着我便很郁闷,因为这佩剑是我花六两银子买的,下山的时候师父抠门就给了我十两银子。师父说因为我们这届弟莫道不消魂子太多,所以吸有这么一点银子做出师费了,让我将就一点。
寒武见我不高兴又说到:“别难过,你的功夫差配这剑也挺合适的,你又杀不了人。”
我眼巴巴的望着寒武,我知道他其实是想开导我来着,可他说的那话让我更加郁闷。
“你怎么说话呢,信不信老子现在就捅了你!”
寒武压着我的肩膀说:“兄弟嘴笨不会说话,你别生气,江湖以和为贵,谁动不动就拔刀子,一看就是江湖新手。少结仇,才能活得久,听兄弟我的没错。”
寒武是我初入江湖结识的第一位朋友,看样子像个老莫道不消魂江湖,什么都懂。知道武林有史以来的重大比武和悬案,另外他还能从招式、衣着、标志辨认出别人的门派,这让我很羡慕。
那天我在一片林子里午休,突然身边窜出来一只兔子。我用师父教我的“武林人士野外狩猎技巧”去追那兔子,可是那兔子并没按师父说的窜三下然后左拐,我堵错了路径,结果兔子溜了。
正当我懊恼时听到了树上寒武传来的笑声,他问道:“你是不是平山派的弟莫道不消魂子?”
我说:“是呀,你也是那出的师吗?”
寒武说,不是,你们师父那套捕兔子的方法早过时了,现在兔子都右拐,只有平山派的人才会还在左边堵兔子。
我对寒武说,你能下来说话吗?我脖子仰酸了。
寒武说:“才不能下呢,我花了半天功夫才爬上来的。你也上来吧,一会这场比武,上来看会很安全。”
我还没看过真正的比武,听说江湖比武可以把人杀死,不是我们玩的点到为止。于是我脱了鞋,费了老劲也爬上了树,为什么片都是水杉树呢?直得根筷子似的,还没分叉。
可我们等到太阳下山也再没见第二个人进入这片林子,我问寒武怎么回事?难到是夜间比武挑灯夜战不成?
寒武说:“现在江湖上的家伙都没什么诚信,说好了开打可为什么连个人影都没瞧见,他娘的!”
我斜瞄了寒武一眼,气冲冲的爬下了树,可我的鞋不翼而飞了。我用刚从寒武那学的话也骂了一句:“他娘的!鞋呢,老子鞋呢!?”
寒武也下了树,说:“看来有人来过,我们没注意到,一定是顶尖的高手,轻功竟能到如此地步,经过树下我们都没察觉,神了。”
我不依不饶,那鞋我花了半两银子买的,还只穿了一天呢,我又骂到:“他娘的,谁偷了老子鞋,我和你拼了!”
我拔出剑,按照师父教的套路舞了一遍平山剑法。
寒武说:“歇了吧兄弟,偷你鞋的人功夫那么高,你找他要鞋不是找死吗?再说你知到谁人偷的,找到人家也不会认的,捉贼捉脏嘛。”
我把剑插回腰上,垂头丧气的离开了林子,我没在意,寒武跟在我的后边呢。也许是愧疚吧,因为我觉得我丢鞋他负主要责任。
我心里正寻思着上那弄钱买双鞋去呢?寒武猛的一说话吓我一跳。
“兄弟,敢问尊姓大名!在下阎寒武!”
我惊诧的回过头望着他,一拱手说:“在下阮平山。”
寒武说:“不会吧,平山派的就叫平山啊!”
我摇摇头说:“我一直就叫这名,并不是因为师门所承才改的。”
寒武说:“平山兄现在去哪?”
我说:“买鞋啊,赤着脚走江湖是挺个性的,可你知道吗很硌脚的。”
寒武说,我带你去最近的城镇吧。
(二)
我和寒武现在就在白云镇的往来客栈谈论江湖。
寒武又给我讲了一场著名的比武。
“有一对很好的朋友,武艺都很超群,多年来一直都打平手。可必须决定出一个武林第一。因为是好朋友,数百场的比试都分不出输赢,他们相互谦让着对方。后来他们想出一个办法,可以让他们全力比试。双方都在战前服下了至命的毒药,而把解药涂抹在各自的兵器上,他们谁都不想对方死,而救对方的方法就是努力的刺中地方,这样才可能比出武艺的高低。”
我插嘴说:“不想死的话拿刀割自已不就完了。”
寒武说:“绝顶高手是不会这么做的。”
我轻笑,说:“原来他们谁都放不下武林每的虚名,而败者无颜再活在世上,死是必然。”
“可结果是他们两人都死了。”寒武说到。
“为什么?”我急忙追问。
“寒武笑笑说:”你猜想一下。
我思索了一会儿,说:“他们一直比下去,过了很久谁都没能刺中对方,然后毒发身亡。”
寒武说:“不对,其中一人很快刺中了对方,而且他害怕伤到朋友的性命,只划破了他的皮肤,力度控制得相当好。另一方觉察到了,含羞而自刎,因为他比对方相差太多,却还可笑的去与他争武林第一。”
我接着说:“然后刺中者也自杀了,呵呵,他为了能得武林第一的虚名逼死了朋友,他应该会想到朋友会自杀,他还向朋友展示他高超的武艺,可恶。”
寒武说:“不要这么讲,还是很难能可贵的。”
我点头赞同。
寒武说:“你知道现在江湖上正发生着什么吗?”
我当然不知道,只等寒武卖完关子告诉我。
寒武得意的笑着说:“魔音重现江湖了,我猜你也不知道魔音的过去吧,我给你讲讲它有多厉害吧。魔音是一门武功,和狮吼功同出一辙以音杀人,但更加厉害,而且很动听。几十年前曾有一人以此功血洗武林,之后就不见影踪,而最近这魔音又出现了。我猜这这魔音一定不是几十年前的那位了,可能是他的弟莫道不消魂子。”
“哦。”我惊叹到:“声音也是兵器呀。”
寒武冷笑,接着又说:“可魔音重出江湖后还没有人见到过此功的练就者,但我猜他就在这白云镇。因为现在江湖中被魔音所杀的人都在白云镇附近,唯独白云镇没出过事。”
“兔子不啃窝边草,白云镇就是他的窝。”我说到。
寒武说:“你很聪明,你就从这件事开始进入江湖吧!”
我问到:“难到我先前都不属于江湖吗?”
寒武说:“是的,你必须参入江湖的活动,例如这次大肆的搜捕魔音。先前你不过是学艺有成,离开师门进入了武林,武林不同于江湖。”
我又问:“那么......平山剑法在江湖上地位如何,厉害吗?”
寒武说:“平山剑法在江湖上已经没有地位了。不过你师父的剑法没人敢小视,只是这些年平山派出来的弟莫道不消魂子让江湖开始轻视平山派和平山剑法。他们根本没有真正学到平山剑法。”
我失落的说到:“是吗?原来平山已经败落了。”
寒武说:“平山是最穷的门派了,丐派都比你们有钱,你们师父平山祖根本买不起山头,框了块地就叫平山,意思是说平平的山啊,好笑。”
我无奈的摊摊手,我有什么办法,根本就没山。不过,我一定会让平山派重新辉煌的。
(三)
往来客栈的房钱和饭钱都很便宜,很适合我。客栈往来的人很多,但住宿的不多,大部分只是路过这白云镇,歇脚吃饭。现在客房里就住着我和寒武,店里也就那么几个伙计,一个打杂的小二,一个哑巴厨子有时还管上菜,然后就只有一个老板。三两银子足够让我住一个月的,我打算和寒武一起追查魔间的下落,一是可以就此进入江湖,二是朝庭有重赏。客栈老板让我先交了一个月的房钱和饭钱,我又买了一双鞋,还是花半两,贵鞋耐穿呀,赤脚走江湖真是他娘的难受,于是我现在身无分文了。至今我只会他娘的一句骂人的脏话,寒武没教过我其它的,后来发现他也就会这一句。
这天酉时,天已经很黑了,我和寒武在客栈的大堂里吃晚饭。晚饭由一小碟小菜两个馒头和一碗干饭组成,我付的钱只配吃这个了。还好寒武和我一吃的一样,寒武这人一听名字就知道他没钱,穷。寒,贫寒呗,一定是天冷没衣服穿又没吃的就去学武混江湖的,但他从来没告诉过我他是哪门哪派的弟莫道不消魂子,学的什么功夫。
我吃馒头咽不下去,便喊小二给上了一碗米汤,我告诉寒武米汤是免费的,于是他也要了一碗。
我这几天一看我的剑就觉得冤,这破玩意儿花了我六两银子,那天客栈里的厨子借我的剑削萝卜,民不知是萝卜太硬还是我的剑太软,剑口竟然卷折了。早知道我那天起码还价到五两啊,这样我现在还会多出一两银子,买几个好酒好菜也不赖,请人磨剑也成。
我和寒武下嘘嘘的吹着碗里滚烫的米汤,门口进来一个侠客打扮的青年。我一看见他就眼睛一亮,他竟然配着同样的剑。
我问道:“这位少侠,你的剑花了多少钱?”
少侠一拍胸脯正准备说,忽然瞄到我桌上也放着把一个型号的剑,他顿了顿才说到:“嗨,三两钱子,咱就使这便宜货了。”
“什么!”我一拍桌子站起来叫喊到:“我他娘花了六两。”
那少侠脸一白,到边上桌上吃饭去了。
寒武偷笑道:“要不是你有把,就刚才拍胸脯的架式,他能吹成三十两一把,没想到你花了六两,他才三两,你这不是挤兑人家吗?”
我失魂落魄的说:“我他娘亏大发了,三两银子......”我带着哭腔说到。
这时厨子又从后堂跑来问我借剑,厨子是个哑吧,姓屠;长得五大三粗的,手里拿着我的剑,显得就那么精小,真像把切菜刀似的。
我怕他又把我的剑弄折了,便问屠厨:“你又削萝卜吧?”
屠厨摇摇头,用手比划着,是切豆腐。这我才放心把剑借他,我知道豆腐软。
寒武在一帝低声对我说到:“平山,你原来配的是把菜刀啊。”
我说:“别这么说啊兄弟,借给厨子他会给加菜的。”
寒武握着他腰间的刀说:“我的兵器从不借人,便会拿去切菜。江湖上如果死了人会从伤口查兵器的,小心别人借刀杀,栽脏陷害。”
我点点头说以后不会了,心里寻思着屠厨虽说长得又高又大的,可看样子不像会功夫。多少我还是心有余悸。还剑时,我发现剑口又卷折得更厉害了。
寒武问屠厨说:“你怎么总是借剑?”
店小二帮屠厨解释到,店里的菜刀丢了,老板抠门不肯再制办一把去。
夜间我随寒武一起外出查案,寒武说查魔音不能打草惊蛇,让人有所察觉,所以我们总是晚上翻窗户出去。我问寒武为什么不在白天查,白天人多还能提供更多的线索。寒武说:“可是人多嘴也杂,如果让魔音知道我们在查他,他会来灭口的。”
我说:“可惜了房钱,大好的晚上不睡觉,空着床还要付钱。”
寒武说我小气,我反驳说:“你大方,有种别问小二要不花钱的米汤啊。”
寒武这才不说话。
其实整个案子全无头绪,我们根本就不知到魔音是男是女,多大年纪,高矮胖瘦,长相如何。大海捞针,只能在白云镇探访一些习武的人家,看是否有线索。
我们在白云镇东郊的那片水杉林发现了一具尸体。尸体是寒武首先发现的,开始我并不愿意进那林子,因为我在那丢了一双鞋,而且是很贵的一双鞋,便觉得特晦气。
我本守在林子外等寒武,一听到寒武在里面大声呼喊,我急忙也冲了进去。
月光下那具男尸平稳的躺在地上,伤口在胫上,渗出了许多血。
寒武蹲下观察伤口,很专业的用中指丈量了伤口的长度,足有三寸。
寒武得出结论说:“伤口很细,不长,行凶者武功很高,可是伤口处皮肤有许些刮口,看来他使的兵器是带齿一类的。如果行凶者只用锋利的刀剑,会干得很干脆。
我提出质疑,这么小的伤口可以致死吗?”
寒武说:“只要伤口够深就可以,可三寸长的伤口能有多深呢?”
我将尸体扳过来,原来如此。那伤口从前胫穿透了整个胫部。
寒武说:“三寸宽的锯齿剑直刺吗?为什么要这样杀人,太麻烦了,太难了,那么大的剑还不如直接把头砍下来。”
我说:“可能是抽回剑时太匆忙,划出了三寸的伤口。”
寒武说:“也许是吧。你先回客栈,我去官府报案,让他们来伤这个脑筋。”
不知道为什么,我是第一次见到死于非命的人,可我却并不害怕这尸体。江湖由不断的撕杀与死亡组成,我已经进入了江湖吧。我天性不喜欢官府,便把尸体交给了寒武,自已回客栈了。
我再次翻身从窗户溜进房间,发现房里的灯熄灭了。我记得我走的时候故意没有吹灭灯,我检查了房门,闩着,窗户也是我刚刚打开的,可为什么灯会灭了?一定是有人偷偷来过我的房间,他也记不清到底我的灯是着是灭,他既然是偷偷进来来的,一定怕我知道。于是我很安心的上帘卷西风床睡觉,还有一半的夜呢,只亏一半房钱。
(四)
第二天在大堂吃饭时,寒武刚好也回来了,便坐下一同吃饭,他告诉我,他已经通知官府的人去东郊林看尸体了。我则告诉寒武,我们已经被人盯上了。
寒武惊愕,说:“不会的,我办事一向很紧慎。”
我说:“昨天有人进我房间了,我故意点着的灯,灭了。”
寒武说:“不会是油耗干了吧。”
我吃馒头被噎住了,我怎么没想到这点。
寒武哈哈大笑,又向小二讨要了两碗米汤,他嘲讽的说到:“喝吧,别噎死了。”
小二端来米汤地我说到:“阮少侠,怎么昨天夜里不在房间睡觉吗?”
我问小二:“你昨晚去过我房间?”
小二说是,我又问:“我灯里的油是满的吗?”
小二连连称是,放下米汤说:“我给二位打扫房间去。”
我用嘲讽的眼神看着寒武,寒武和我对视,吃馒头也被噎住了,我说:“喝吧,别噎死了。”
寒武吃过早饭回到房间,发现灯油果然是满满的。那么一定是昨夜我房间里有贼人,听到小二来便吹灭了灯跑了。
寒武又问我:“你确定你的灯是点着的,别记错了。”
我说:“不会,为了把房钱烧回来,我故意想点着灯烧一夜的。多烧他点油,也对得我白付的房钱。”
寒武又说我小器。我又旧事重提:“我小器?你别今天早上主动向小二要米汤喝啊!”
中午寒武去了一趟衙门,带回来的消息又导出了关于魔音的新线索。我们发现的那具尸体竟然不是死于胫上的务口!那明显的刀伤只是为了掩饰死者真正的死因,他的耳膜破了,他应该是被震死的。那么,魔音二字便浮出了水面。
我说:“魔音已经开始吃窝边草了。”
寒武说:“不,他还不想暴露自已的处境,不然便不会刻意制造尸体上的伤口了。”
我说:“魔音真的发现了我们。”
寒武摇摇头说:“不会。”显得有向分苦恼,似乎很不情愿被魔音发现他的行踪。而魔音此时在我眼中就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魔鬼,我感到了恐慌。
晌午,我和寒武在大堂里喝酒,寒武请我。我想这小子肯定比我要有钱,因为我是平山派的嘛,我现在分文全无。
阎寒武年龄二十八岁,身高七尺,浓眉方额挺鼻厚唇,身材适中,而门派不详。我对他的了解仅仅只有这么多,他不肯向我透露关于他的一些事情。
这家客栈总结我一种阴森的感觉,那怕店外烈日当空店内也有几丝阴风。老板说这样凉快,可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屠厨又来跟我借剑,我拒绝了,因为寒武嘱咐过,随身兵器是不能外借的。
酒渐渐喝净了,我俩人都开始有些迷糊,这时从店门进来一个人。他头戴斗笠,身着黑衣,腰间配着剑光看着镶着宝石的鞘就知道不是几两银子的便宜货。
他在我旁边的桌子坐下,要了几个馒头和一碟小菜,我仔细观察过后,发现他耳垂有孔。
我在寒武耳边轻声说到:“这人可能是下女的,穿有耳洞。”
寒武亦轻声说:“早看出来了,你观察的地方不对,他没喉节,这就可以看出他不是男人,然后再在女人与太监之间排出。他有耳洞,而且最重要的,一眼就能看出的是他胸脯挺高,你师父是怎么教你的?这点常识都不知道。”
寒武的话总很打击我的自尊,而且这次还有辱师尊,迟早我要剁了这小子,一雪耻辱。只是不和道我的平山剑法是否能敌得过他。
女扮男装的家伙吃完饭要了一间房住宿,正好在我房间的隔壁。
寒武让我去打听一下她的姓名,一般江湖上想要隐藏自已的人绝非等闲之辈,而且她又在非常时期以隐瞒真实身份的方式出现在白云镇她就十分可疑。我想江湖之中,不止一个寒武推测出了魔音在白云镇。白云镇现在是一个紧张的地方。
我敲开了女扮男装家伙的房门,她一拉开门看着我不说话,我想她是害怕说话暴露自已的身份。
我拱手说到:“在下阮平山,初入江湖就住在少侠隔壁,希望日后互求一照顾。”
她被逼无奈,没办法只有拿着嗓子说:“我叫林少青。”砰!然后门就被关上了。我在门外傻站着,她怎么就不肯再多说一句话呢?我只得退回来,这个女人有点悬。
这天夜里,寒武独自外出,让我在我房间的墙壁上挖一个洞监视林少青,寒武说混江湖的从监视人开始。
我趴在墙上,独眼望着隔壁的房间。眼睛盯着得发酸便不时的换着眼睛,生怕一眨眼她就消失了。
林少青在房间里吃的晚饭,叫一桌的好菜可却没吃几口,这个女人败家的玩意儿,不吃你叫我过去吃啊。阎寒武真坏,还让我在这看着她吃,师父说眼不见心为静,没错。她吃完了让小二收拾后叮嘱他夜里没有她的吩咐不许善自进入房间。
待小二走后她解下头上的斗笠,果然是个女子。而长得很清秀。我按寒武教的,盯着她的胸脯看,果然挺高。我不自觉伸手摸摸自已的胸口,才感觉到还高出不少呢。千万别告诉我那是发达的胸肌,局部肌肉不可能练得这么发达。千真万确的一个女人。
如果盯着一个坐在椅子上几个时辰都不动的人看,谁也受不了。从酉时到亥时,她竟然在那坐了三个时辰,一动不动,只是时不时朝我这看几眼,似乎发现了我在监视。我还是顶不住了,就算我的眼睛受得了,可我怕自已被尿憋死,我匆匆忙的上完茅房再回来时,她的房间已经人去楼空了。她知道我在监视她?还是她一直在等什么?
总之,我的监视任务失败了。
(五)
林少青也是从窗户翻出去的,对于江湖人来说,门显得多余。难怪往来客栈的窗户开得很大,跟门似的,现在才明白过来,是方便我们习武之人。习武之人走门显得没本事。
我翻进林少青的房间,检查了一下她的包袱,里面装着一件质量不错的丝绸手帕和两件红布肚兜兜还有一些头饰。另外让我两眼放光的是,那有白花花的几十两银子。
我咬着手指头才不至于尖叫出来,这么多钱啊,我从小到大就没见过,她就放在这是个人就能溜进来的破客栈,一点经验也没有。
我自言自语:“拿个几两银子她不会觉察哈,反正这女人粗心得很。”
忽然我脑子里回荡着师父给我讲过什么‘群子爱财,取之有道’。他娘的师父没事为什么要给我讲这些呢?弄得人家心里毛毛的不知道拿还是不拿。
我犹豫了半天。师父下山才给我那么点钱,还让我取之有道;还有我买剑让人坑了最少三两,还有我鞋被人偷了,为什么我不拿。于是我拿 了一块碎银子,掂吧掂吧大概是一两吧,可反正我都偷了干吗只偷一两?于是我又拿了一些,然后又拿,拿拿拿,终于整包袱的银子逐步都捧到了我的手中。
沉甸甸的感觉非常好,这可全是银子呀!顺手我又拿了一块红布肚兜兜包了银子揣进怀里,胸口暖和和的。
寒武让我盯人我却监守自盗,心里实在愧疚。乖我再翻回我的房间,竟又有人进到了林少青的房间。
我马上趴到墙上望洞里看,进来的是一个身才高大的人,我确定这是个男人。
他背对着我,和我一样,他也翻了林少青的包袱。林少青可是倒了血霉了,一晚上包袱被人翻两次,而且还有那么隐私的物件在里头。为什么我不干脆把那些手饰也弄来,免得便宜了这小子,还是行走江湖没经验。
我现在良心好受多了,那银子我不拿也会有人拿的。
可那大个男人只是翻翻包袱并没拿什么。如果他不是一位侠盗的话,他是在找他所想要的东西,是什么?我不知道。
突然小敲了林少青的门,他喊到:“林少侠,这么晚了该熄灯休息了,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那大个男人敏捷的从指尖射出一道真气灭了灯,然后我听到窗扇被撞的声音。他逃了。
难道上次进我房间的也是这个人?我扑灭桌上的灯,跃社会各界追了出去。
大个男人没跑太快,我很容易就追上了。可他发现我跟上来后提高了速度。他轻功十分了得,跑跃起来非常常迅速,我渐渐有些吃力了。我忽想起我被偷的鞋,是不是这宾膦偷走的呢?一想到这我就气愤,跑起来更来劲。
大个男人直奔乐郊林,那是一个我极度厌恶的地方,什么倒霉事都是在这发生的。他突然停住脚步回身用指尖向我射来一道真气,我机智的避开了这一击,一转身我拔出了佩剑。
为了让大个男人惧怕,我在空地上舞了一套平山剑法,其实也是热身,我习惯了在打斗前要热身。可他一眼看出我的破绽便又用一指真气偷袭我。
“他娘的,来真格的。”我没想到他竟想要我的命,我不过是追追他。
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先拿住他再说。我凌空单腿跃起,双手挥剑向他劈去,我力道足,他赤手空拳不被我砍成两瓣才怪。
没料到他双膝一跪,从我身下滑过,等我收劲再回首,又道真气射来直击我的左肩。我心中一慌,完了!都怪自已对问题认识不够深刻,对困难估计不足,酿成了失手,如果死了我对不起师父的教诲。
就在这时候,树上又跃下来一个人。我定睛一看,是我的现在最想见到的人,阎寒武!
寒武拔出腰刀,从空中向大个男人袭来。大个男人抑天又是一指真气射出,我趁机翻滚到大个男人身下,向他一剑刺去,人单腿一脚将我踹开,捂着腹部的伤口。
寒武翻身落地扶起我,询问到:“他是谁?”
“不知道,他进了林少青的房间找东西,我跟出来的。”
“林少青呢?”寒武紧张的问到。
我说:“溜了,我没盯住,她发现了我,趁我去方便时溜了。”
寒武举刀向大个男人冲去,大个男人点穴止住腹部伤口渗血,手指抖着真气和寒武拼斗起来。
原来寒武的功夫不错,那大个男人光从轻功看就知道功力不浅,而寒武和他不分上下。
我的肩骨被真气击错了位,我把手撑在树上用师父教的方法自已接骨,还真行,肩骨真的复了位。记得师父教的时候用的是头公猪做示范,不想人和猪竟差不多。
恢复的我加入了寒武与大个男人的拼杀,我趁机一剑刺中了大个男人的胫部,他瞬时倒在了地上。
寒武气喘嘘嘘,用刀撑在地上支持着身体。大个男人的体力强盛,实在是我们所不及的。
寒武说:“你的平山剑法是真的,竟然让你学成了平山剑法。”
我笑笑,我也不知道自已算不算厉害。
寒武又蹲下身子检查尸体,我倚着一棵树坐下休息。他娘的,那大个子真厉害,要是我一个人对付,不被他击倒也被他耗死,他用真气作战竟还有那么充沛的体力。
正在我暇思之际,寒武暴跳起来,挥刀架在我的脖子上。
我急忙问:“怎么了?”
寒武说:“把你的剑递给我。”
(六)
我全然不知所措,只能把剑递给他。师父教过,被人用兵器制住最好乖乖就范。
寒武接过剑,甩掉剑鞘,横剑看看。
我也在看那剑到底怎么了。原来我的剑刃卷折得更厉害了。我恍然大悟,我剑卷折并不是被屠厨削萝卜,切豆腐卷折的,而是因为杀人。
我真傻,萝卜,豆腐怎么能伤到铁器,那怕是三两银子一把的剑也不会这么软。剑是在刺入人身体后,被人的骨骼所伤。
寒武嗅了嗅剑说:“除了刚留下的新鲜血腥味外,还有残余的血腥味,一定是先前杀过人的凶器。”
我吓得一身冷汗,屠厨子把我可害惨了,如果寒武一冲动结果了我......
寒武又说:“你刚才杀死的人,胫上的伤口长--三寸!而且伤口处皮肤有轻微的刮伤。我原以为这种伤口只有锯齿剑一类兵器才能造成,可是你的这把软刃剑一样也行。还有,你说你初入江湖,可你第一次见到死于非命的尸体和第一次新手杀人都丝毫没有恐慌。”
我争辩:“可是寒武,上次的尸体是被魔音所杀,并非死于我的剑。”
寒武说:“因为这次我在场,你不敢使出魔音。我还忘了你的平剑法,竟然除了你师父平山祖外还人有人将这套他自创的怪异剑法使得如此精妙,如果不是我先下手,你又没防范,恐怕我也会死在这平山剑上。”
我如果说屠厨曾借我的剑杀人,一时间阎寒武肯定不会相信,因为我自已就不信。我得先擒住他。
我背靠着一棵水杉树,我用手反抱着树杆一踢脚绕树转到了另一边,阎寒武不愧姓阎,真够狠毒的,他用刀尖直 ** 的心口。
好在里面揣着包银子,也许是天意吧,银子将他的利刀软住了,我夺过他手中的刀反将拿住。
寒武愤怒的吼到:“你想杀人灭口!”
我反吼到:“灭你娘的口!老了说了不是老子杀的,刚才这家伙体力极强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太累了这才没空害怕。还丝毫没有恐惧感,我呸。”
寒武说:“那你现在想怎么样?”他这才老实起来,毕竟我现在完全可以凭心情随时了结了他的性命。
我说:“一刀捅你了小子。”
寒武大笑道:“你还是要杀人灭口啊,哈哈!”
为了让寒武信任我,我将刀从寒武的脖子上拿下,让他感到他项上人头的安全。
寒武先是惊讶,可又马上说到:“哼,我不会信你的,你这就想收买我了。”
我轻笑,平静的说:“寒武,冷静些听我说。”
阎寒武傲着头,望着天上的月亮,二十三的月亮已有了亏损,皎白亮洁不是那么圆润却别有一番特色。林子里地面交织着树影,就如同一张网,疏而不漏。
“你记得我曾把剑借给屠厨过吗?你当时还叮嘱我兵器不能外借。”
寒武说:“你别告诉我,人是那个哑吧厨子杀的,他是个哑吧,怎么会使魔音功呢?”
“这我不知道,但我的剑就只借过他用过,而后剑就卷折了,这是千真成确的事实。”
寒武说:“你还没看清躺在地上的是谁吧。”
我轻笑道:“难不成还是屠厨?”
寒武说:“你先想用屠厨做替死鬼,再杀我灭口。”
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再向寒武解释,他把我快逼疯了。我走近尸体俯身一看,竟然真是他,其实最开始从身形看我就想到了屠厨。
“寒武,我发誓我不是魔音,如果是我早了结了你,还废这么多话干什么?你别拿我当凶手,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问题。”
寒武略微踌躇之后,把我的剑递还于我。
我说:“首先,东郊死尸,那天我一真同你在一起,地人不可是我杀的,我没有杀人的时间;然后,因为灭灯的破绽,我确定我的房间有人进去过,但没失盗,因为我身无分文嘛,但我们一直不知道是谁,可能就是屠厨,因为今天我看到他到林少青的房间;再次,我追屠厨到林子里完全是偶然,你的出现也是偶然,我从始至终都未使用过所谓的魔音功,而且我还被屠厨用真气击伤了;最后,我们依旧不知道魔音在哪,魔音是什么;还有林少青是谁?屠厨为什么会这么高深的一指真气?”
寒武说:“谜团一个接一个。”
我点点头,今夜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夜,我身体里的血澎湃难以平息。
寒武说:“我再去趟官府,将尸体报告给他们。”
我问寒武:“你想让官府通缉我吗?”
寒武说:“我包你没事,你是自卫杀人,我想让他们查查屠厨是谁,他的来历。”
我好奇的问:“你和官府很熟吗?”
寒武说:“平日没钱我就帮官府抓几个毛瑞脑消金兽贼混口衙门饭吃。”
寒武走后,我又去看了看屠厨的尸体,我坐在树根上看着尸体发愣。我又有了新发现,屠厨脚上穿的鞋竟真是我丢的那双,买鞋时我用笔在鞋底书的阮平山三个大字还没被完全磨掉呢。
“他娘的,亏老子以前还拿你当好人,长得实诚样怎么尽干伤天害理的事!死就死吧还要穿老子的鞋!”我怒骂一阵后,寻思死人是很霉气的,我不会脱了那死人的鞋穿,这点道德我还是有的。我站起身来踹了两脚屠厨的尸体,让你偷我鞋,偷鞋老子就杀了你。
(七)
就我出完气,东方天际已然开始泛白,我收拾好剑回客栈了。
在我回到房间后,我立刻又看了看隔间的林少青,她也已经回来了。折腾一夜实在太累了,我倒在床上后便听到了自已的呼噜声,之后不醒人世。
第二天,寒武将我推醒告诉我说,屠厨的尸体不见了。
我立即从昏睡中清醒过来,惊呼到:“什么?死人不能站起来跑了不成?”
寒武说:“一切都越来越奇怪了,尸体失踪有两种可能,一是有人偷走了,可为什么要偷死人呢;二是,他根本没死。”
我说:“让捕快全面搜索白云镇,活见人,死见尸。”
寒武笑着拍拍我的肩说他已经这么做了,我第一次感觉到了我二人之间的默契。消息一传出去,早晨便陆陆续续有不少武林人士开始涌进白云镇。这个平静的小镇就要因为魔音的出现而繁盛了。
我和寒武一起下楼到大堂吃饭,客栈才刚刚拆开门板便有五个同样衣着打扮的侠士进店吃饭。
我挑了张桌子坐下后便大呼小二上饭,可后堂的门帘的掀--出来的竟是屠厨!
我机敏的抽出剑指向屠厨,目光直落他的脖子上,奇怪!我亲手在屠厨身上刺的伤口竟然消失了!
寒武说:“他怎么没死?”
我脑子里瞬间闪过无数念头,终于明白!
我一回身,将指向屠厨的剑尖指向了寒武。寒武呆住了,愣愣的问:“什么意思?”
我轻轻一笑,说:“昨夜我杀的根本就不是屠厨吧?还险些被你栽脏陷害。”
寒武争辩到:“不,你亲眼看过尸体的!”
我看着寒武满脸的紧张,缓缓道出:“我刺倒了那大汉之后体力不支便在一旁休息,累得连害怕都忘了,而你却在剑查尸体。我听师父说过江湖上有种叫作易容术的功夫,可以改变人的容貌,而你完全可以在检查尸体的空档做手脚改变尸体的容貌,昨天夜里只有暗暗的月光而已,而光线太暗我难以识破;之后你演了一场好戏然后万不得以才告诉我死的是屠厨,你为自已做了双份准备。听你说那是屠厨的尸体我就真的以为是了,是因为你告诉我先入为主的思想作祟,我看的时候才真的以为是屠厨,这叫心理暗示。”
寒武冷笑道:“你还真够聪明的,怪不得平山那么多弟莫道不消魂子之中只有你能练成平山剑法,这么复杂的手法你都能想象得出来。机灵是机灵,可如果我是凶手,那么还有许多的谜团解不开。”
我笑道:“谢谢夸讲,我已经想好了。东郊死尸也可能是你杀的,我借剑给屠厨而你在我身边,住在客栈里,你完全可以在屠厨借剑之后偷剑去杀。那天是你先发现东郊林死尸的,你怎么会知道那里有死尸?”
寒武说:“我是凭感觉。可你怎么知道现在站在你身后的人不是昨天夜里被你杀的人呢?或许尸体真的会站起来跑了。”
我得意的笑道:“鞋子,伤口都没有,还有,我根本不知尸体是否失踪了,这也是听你说的。”
就在这时,楼上走廊忽然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杀了他,阮少侠,他就是魔音。”
此话一出惊座四方,我的眼睛不敢离开寒武,只用眼角余光看见站在上面的正是林少青。她今天没带斗笠,完全露出了女相打扮,不得不说林少青长得太漂亮了,眼角的余光把我的整个眼球都牵过去了。我再一想到怀里还揣着她有肚兜兜,这很容易让我心猿意马而集中不了注意力对付寒武。
林少青像变戏法似的一转眼脸上就泪涕俱下,向寒武哭讨到:“阮少侠,我本是个安安份份的女儿家只因为这魔头好色,对我起了贼心不幸落入贼手惨遭毒手,呜呜,为了报仇从此只敢男装打扮行走江湖。他就是魔音,就是他毁了我的清白,我死也认得他。”
说罢那貌若天仙一般的林少青面露凶态,拔剑从楼上跃下剑锋直指阎寒武刺来。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我挡在寒武身前一挥剑将林少青的攻击挡开。本来我以为阎寒武就是一个杀人凶手,可现在听林少青一说,说他是魔音我反倒不这么想了。如果林少青真的想为自已的清白报仇而杀寒武,那么昨天进客栈她就应该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去向寒武寻仇了;可她地却很平静。因为她根本就认识寒武,她现在突然出现寻仇只是想借我的剑杀了寒武而达到她不可告人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这个女人不简单。
阎寒武和林少青对我的举动都难以理解,他们双双注视着我,等我做出一个解释。
而我现在只能说:“不对,又有什么地方弄错了。”
林少青激愤的说:“有什么不对,快杀了这个色魔!”
寒武气愤的指着林少青说:“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女人,竟然污人毁其贞节!”
我转身抓住屠厨,现在问题就集中在他身上,昨天夜里究竟死人没有,死的又是谁呢?
(八)
“寒武!你确定昨天晚上列的是屠厨么?”
寒武崭钉截铁的说:“是,确定没错。”
“你是谁?”寒武问着我心里捉住的屠厨,他又说:“我确定昨晚的是屠厨,胫被刺穿不死的机率几乎没有,如果他屠厨他死了,一定就是尸体让人盗走,然后你再假装屠厨出现让阮平山误会我,再由林少青帮腔杀了我!”
我问寒武:“为什么要杀你呢?”
寒武认真的看了我一眼后,说:“到了现在我也不必瞒你了,我阎寒武是京城六扇门的捕快,特别受命缉拿魔音。”
“哦!你是官府的人?”我惊呼到:“我师父让我不要和官府打交道,迟早会被人卖了。”
寒武难为情的笑笑,说:“那是因为平山祖还有一桩案子未结,由于他弟莫道不消魂子众多而且平山剑法又不可小视,所以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缉拿归案。”
“那,只怪《大明律》太苛刻了。”我说到。
寒武举目向林少青望去,说:“林少青,你一定是魔音的人!”
林少青宛而一笑,舞剑向寒武袭去,寒武敏捷的退至墙角。此时寒武已亮明身份,我没有理由不帮他,于是我马上抖剑迎上。这时几个在旁吃饭沉默已久的五位侠士突然腾空而起,亮出了手中的兵器。
我仔细一瞧,势头不对,他们的锋口齐齐都是冲寒武逼去的。我跨步过去挥剑击退他们的攻击护住了寒武,平山剑法的威力果然不逊,只此一招便杀退了五人的围攻。
刹时,整个店堂出奇的寂静,我们双方对峙着,没有人再动,而窗都被关上了。
寒武在我身后说到:“现在这个屠厨是问题的关健;看到没有,林少青还有这五个人都围着屠厨,看来是早有预谋的,我们中了人家的圈套。”
我强笑着说到:“我与阎捕头联手不定会输的。”
寒武哈哈大笑,说:“阮少侠溶入江湖了,混江湖就要学会笑,临危不惧还要笑,不然你便无法在这块地方待下去了。哼哼,但我猜现在这屠厨就是魔音了,我们。。。。。。敌不过他。”
其实这点我早也想到了,我倒是不想笑,可不笑还哭不成。人在江湖更多的是身不由已。
“屠厨!你到底是谁!让我死也好瞑目吧!”寒武冲对方大声喊到,他是想激魔音现真身。
林少青接着话头说:“既然知道命不久矣,死人知道那么多干什么!”说罢林少青向我们举剑冲来,速度快得难以想象。
我听到耳际一阵风过,一记黑色的飞镖打了出去,林少青猛的栽倒在地。
“暗器!”我轻叹到,我还是头次见暗器,江湖中使暗器的人关不多。
紧接着又是嗖嗖几声,那五个侠士也应声而倒。我扭过头惊讶的看着寒武,他使暗哭器的功夫竟然如此神奇,,又快又准又狠,不愧为六扇门的捕头。
现在只有屠厨秃然站在那里,“让真莫道不消魂相大白天下吧!”寒武冲他说到。
屠厨仰天笑笑,笑得很轻很柔,显得斯文而有函养,甚至有此动人。他揭下脸上的皮具,让所有人都会感到意外!是往来客栈的店小二!
这时候客栈老板从后堂中走出,缓缓的向他拱手呼到:“少主人。”
“你就是魔音?”我傻傻的问到,我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是!”从小二口中吐出,原来他的身材也很高大,只是他一直委缩着身子,让我误以为他个子弱小。
这时寒武问我:“记得那次在东郊林我们初遇吗?”
“记得,我听你说有比武便上树桠看嘛,结果鞋丢了。”
寒武又说:“那天我得到消息,魔音与人在那里会面,我便去守候,结果他们来过,我却没有觉察到,其实那时我就应该暴露了。”
我突然间想起一件事,说到:“不,有人给过我们暗示,一个轻功不凡的人偷走了我的鞋!这个人就是屠厨!其实他一直在偷偷暗示我们,萝卜,豆腐怎么可能折了我的剑刃?还有那被扑灭的灯烛,是故意而为之的。”我语无伦次的表达着自已的想法。
小二微笑,发了我与寒武一眼,说:“我早就知道这家伙不忠了,对我不忠的人只有死,我不过借你们的手杀了他,呵呵。”
“你是什么人?”我特别想知道小二的真实身份。
“朱复君!”他简单的回答到。先前我一直记住小二的那张脸,他的脸在我脑中是一种模糊不清的印象,朦胧不清。此刻我再看这朱复君,相貌堂堂,大气凌人,无怒也威,气质非凡,实乃男人中的一副好相貌。
“复群--”这时趴在地上的林少青喊到,她声音轻软无务,看来寒武的暗器要了她的命。
朱复君并没有按照人之常情过去扶起林少青,只是冷冷的看着她,然后说:“少青,我会为你报仇的,瞑目吧。”
我看到林少青哭了,是的,我清楚的看到泪水从她的眼角淌下,她支起巍巍的身体仰望着朱复君说:“你答应我,要记住我一辈子不许忘,我今天是为你的死的。”
朱复君微笑着问到:“你后悔了吧?”
“不,”林少青说:“我心甘情愿。”
林少青的这句话让朱复君脸上的笑容僵住了,那上翘的嘴再也觉察不出笑意,他很意外。
朱复君握着拳头低下头暗暗使着劲,他不相信真有会有人为了他去死,因为他身边一个个背叛他的太多了,而现在有一个林少青为他去死了。
“你想让我愧疚吗?”朱复君问到。
林少青苍白的脸幸福的笑着,她摇摇头说:“是我愿意的。”
这时候客栈老板向朱复君说到:“林小姐对少主人是真心的,你俩青梅竹马少主不应该怀疑她呀。”
朱复君叹到:“我现在输不起了,我不许出现任何的意外,你出去安排一下那些人吧,他们应该来了。”
客栈老板退出店外,我趁机向外看来,才发现往来客栈已经让人围住了,外面有着上百名侠客,看他们相同的衣着,一定都是朱复君的人。
朱复君晃了晃脑袋,似乎是想让自已摆脱情感回复理智。他说:“阮平山,阎寒武,我现在要取你们俩的性命。”
我向寒武看看,因为真的有此害怕,可无奈的是寒武正也无助的望着我。他娘的,我忍不住的在心里骂了一句,果然江湖险恶,我才搅进来就把小命玩完了,早知就不应该背着爹习武,我要是听爹的话去念书,也不会有这种事,我要是不出师下山的话,我要是不认识寒武的话;算了,事已至此我命休矣。
“寒武,外面来了许多人。”我告诉寒武。
寒武叹口气说:“都怪我通知了锦衣卫来,朱复君一着急便召来了许多手下保护他。他姓朱,应该是皇室宗亲,想告反吧大概。”
“寒武,你可害死我们俩了。”我绝望的说到,沾惹了造反的我是必死无疑。
就在这时候,有近百名锦衣卫赶来了,在往来客栈外与朱复君的人撕杀起来。锦衣卫个个顶尖高手,我相信他们是足够对付那上百名侠客的,可目前的问题是朱复君我们该怎么对付,他可是会魔音功的。
朱复君皱了皱眉说:“你们打乱了我的全盘计划,这么快便逼我现身了,实在可恶。”
寒武说:“朱复君!你插翅难飞了,快快把案子结了吧。”
我十分吃恐慌的望着寒武,这小子也太敬业了吧,死到临头还问案子,这不是催朱复君下手杀我们吗?我肺都气炸了。
寒武知道我在想什么,他平静的说到:“平山,我当了许些年捕快了,不想在死前留下一件未结的案子,体谅我吧。”
“随便吧,反正现在是一死!”我只能无所谓的说到。
(九)
我早就看趴在地上奄奄一息的林少青心痛了,我大无畏的走过去蹲下将她抱起搂在怀里,也算我和她有缘份,我怀里到现在还揣着她的红布肚兜呢。
寒武只顾他的案子,他问朱复君:“你是什么人?”
与我想的不同,朱复君并没有同手杀我们,他合上双眼冥想了片刻后,说到:“我是建文帝的儿子,太祖陛下的重孙,当今皇帝朱隶的侄孙儿。”
没等寒武再开口问,朱复君自已又说到:“当年父皇下令削藩,燕王朱隶不满于是起兵造反东篱把酒黄昏后攻占了皇城,父皇逃到于战乱后流于海外异国。屠氏是我的家臣,为了保护我的安全,父皇诛杀了屠氏满门,独留下了屠厨,因为他是一个不知事的哑吧小孩,不会泄密。我与屠厨一起长大,从来都没有当将他当作过下人,可就在不久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听到了屠厨说梦话,原来他不是个哑吧,他还想为他的家人报仇杀了我,他骗了我十几年呀!这让我太心痛了,从此我不仅不再相信而且我还要想方设法杀掉那些不忠于我的人。”
客栈外杀喊声一片,我听到客栈老板的在喊了一声少主人快走之后便再无后音,然后不断的有人惨叫。
朱复君顿了顿又说:“我改名为朱复君就是要重夺那本属于我的皇位,拜方高人学成魔音,暗暗结交江湖人,灭掉不从我者。我原本打算在十年后才起兵造反,因为我还没准备充足。可我的魔音太惹眼了,它的出现引出了武林与朝庭的注意,我的计划过早败漏了。我得到消息,朝庭派出一侠六扇门号称天下第一神捕的神秘捕快来追查魔音。于是我想方设法借他人之手除掉这名神捕,也就是你阎寒武!阮平山的出现给了我机会,他在东郊林第一次舞出平山剑法时我就知道他的功夫绝非一般,我精心设了一个局来诱惑你们,还顺手杀了不屠厨,哼,可因为林少青失败了。”
我怀中生命垂危的林少青突然说话了,“复君,对不起我本来是想帮你的,你快杀了这两个人走吧,等待日后东山再起。”
朱复君沉黑了一会儿,说:“我如果用魔音先死的一定是身负重伤的你,蠢女人。”
林少青依旧面带着幸福在笑,她说:“复君,我不重要,重要的是你。”
朱复君走近我,蹲下他那高贵的身体,从我怀中接过了林少青,他含情脉脉的说:“我已经不能再登帝位了,朱隶如果知道我活着的消息一定会不顾一切杀了我,我逃不过了。既然大势已去,少青,现在我心中最重要的是你,我原来还怀疑你,你来了后,我还让屠厨去你房间检查你的东西,我对不起你。”
我忽然明白过来那天小二朱复君去敲林少青的门一定是发现了在隔壁偷玉枕纱厨窥的我,他是在提醒屠厨快走,尔后又借我的手杀了地他不忠的屠厨,好一个连环计。这个朱复君城府也太深了。
林少青闭上眼睛安安详的躺在朱复君怀里,她轻声喊到:“复君,我不怪你,你也是身不由已,你被屠厨的背叛吓怕了。”
朱复君紧拥着林少平点点头,说:“少青,不要再叫复君了,你叫我夫君吧,你不是早就想我娶你了吗?”
寒武喧布:“案子结了,屠厨的尸体是让你朱复君偷走的,你又假扮屠厨突然出现在我们眼前,让阮平山怀肄我,你原想就这么杀了我,而根本不用你现身,我一死这密秘就永远没人知道了。”
朱复君不理会寒武的结论,而是端祥着怀中的林少青,他说:“少青,我今天就娶你。”
皇帝梦破碎的朱复君把心力全投到林少青身上了,是因为愧疚还是失落?如果他的梦还没破灭,他还会不会如此动情呢?
(十)
林少青仍然闭着眼睛,我想她恐怕已经无力再睁开了。
林少青说:“我要在脸上擦些脂粉,红红的脸脯作起新娘子才漂亮。”说着林少青伸手沾着自已胸口被寒武暗器击破的伤口处的鲜血往自已脸上涂抹着,朱复君也帮着她涂抹起来,直至林少青的手臂垂落下去。她死了。我感到一阵失落与难受,我知道我喜欢上了这个女人,可她爱的那男人太不懂得珍惜她了。
朱复君抱着林少青的尸体痴痴的说:“娘子真好看!”之后他失声痛苦起来,我从没听到过如此痛苦的哭声,它包含了太多太多。
最后朱复君取下了林少青盘发上的珠钗刺进了自已的喉咙里,他没有惨叫一声就死了,像个未路英雄。
我看看寒武,他也呆住了,这一切真像是一个玩笑,一个含血带泪的玩笑。
朱君的部下被全部诛灭了,寒武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回京城六扇门做捕快。我摸了摸怀里的银子,我想有过第一次行盗我还是合适在江湖做个毛瑞脑消金兽贼。
江湖就是流星蝴蝶剑,带着女人持着兵刃铺垫着死亡,永远混沌下去。
我想我现在有了钱,应该去买把好点的剑,还有别忘了要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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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危等待

垂危等待

如意
我第一次见到盈哥是在父皇那空荡荡的朝殿。因为母亲送给我的珍珠链断线了。那光滑亮铮的一粒粒珍珠滚落在大理石制成的地砖上,它们迅速滚动着向四周散开,大殿里没有宫女和太监,他们只在父亲临驾时才会来,所以我不得不自已蹲下将它们一颗颗拾起。但是我细小的手掌里装不住那么的珍珠,它们又从我的指缝里流走。
忽然我感觉到在我背后立着一个人。他身材很高大,这点可以从他投在地面上的影子得知。于是我扭过头去,他就是盈哥。

连绵的雨下了许些天了,整个宫殿里迷漫着潮湿的霉味,让人感觉身体也是潮湿的,就在身体与衣服间那些角隙缝里,正生长着一些什么。
朝殿里空荡荡的,午休的时候所有人都在沉睡,可我明白有什么可睡的。我常常整夜无眠,似乎我从来就没有过困意,因此我可以经常看到深夜的星星,可阴雨的天气将我这最后的乐趣也剥夺了,乌云遮盖了天空,我感觉一种不可化解的失落与孤独。
我看到了跳在大殿里的那个孩子,我认识他,他叫作如意,是父皇最宠爱的一个儿子,可讽刺的是我做为皇后正出的太子竟是父皇最讨厌的儿子。
身体里的血液被记忆里的一种恐惧衍生愤怒沸腾了,我默默站到他的身后。
就是他么?
他的珍珠链散了,他很有耐心的一粒粒捡着,一粒粒的。
“别太贪心了,一手握不了那么多东西。”我冷冷的对一个孩子说到。
他回过头看着我,眼眸中映着一种可人的柔光。我心中突然萌发了一个想法,我爱上了这个孩子,就在这一瞬间,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他俊良柔弱的面庞让我的心为之颤动了,这目光激发了我心底的一种欲望,渴望去保护他的欲望。这份柔弱原来来自于我的记忆深处。
他,刘如意站起身来面对着我,抬起的双眼仰望着我。
如意说:“你好像不是一个太监,你是谁?怎么会在皇宫里?”
“我是你父皇的儿子,和你一样,我们是兄弟。”
“可我听母亲说父皇别的儿子都在宫外,只有我才被允许留在宫里。”
“没错,可我是太子。”
如意
我们终于认识了,冥茫之中我觉得我们的相识迟早会发生。太子刘盈,我的兄长,父皇最忌讳的一个儿子。这位我早就耳熟的人物原来生长得如此魁梧,他就像一棵树,实实的扎在地里,伸到天上,让人产生一种去倚靠的感觉。我喜欢他。
从盈哥的口中我解到父皇开国的艰辛,这让我身为刘邦的儿子而感到骄傲。可似乎盈哥对父皇存在着一种敌视,每次谈论到父皇时他总是会很不开心,可他却愿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母亲三番四次在父皇跟前怂恿他废掉盈哥的太子之位,而立我为储君。我对此丝毫没有兴趣,而母亲却看得很重,其实父皇已经封我为赵隐王了,我有着自已的一大片封地,可她去不知到满足。
一次父皇真的起草了一份诏书想立我为太子,可吕后,盈哥的母亲怒气冲冲的赶来阻止了一切的发生,最后父皇不得不作罢,将那已拟好的诏书当着吕后的面烧掉了。
我听吕后说父皇曾经对不起盈哥,他亏欠盈哥的他必须用天下来弥补。可具体父皇到底做错了会么,如何伤害到了盈哥我就不得而知了。我想也许这就是盈哥恨父皇的原因,盈哥应该伤得很深。

我有一个同胞姐姐,鲁阳公主,还有一位心计颇深的母亲,吕后。我向来是不喜欢这两个女人的,所以经常会觉得寂寞。我与他们一样,都对父皇含恨,可她们的恨似乎只要一点点的权力加上荣华富贵就能消除,可我的却不能。所以父皇厌恶我,他恐惧我看他的眼神,为此他已经不止一次的龙颜大怒了,可无论他怎样失态的对我大吼大叫我的目光都不会退缩,而他不得不一次次的让步,有时我也会觉得是不是将他逼得太厉害了?于是,他更加痛恨我了,他甚至想过要废掉我的太子,而让他怀里的乖儿子如意来继承帝位,哼哼,可他失败了,他不敢这么做。我那群吕姓舅舅把握着朝中大权,还有母亲,这个为他撑起半壁江山的女人。
宫庭里的争斗风起风涌又波澜不惊,每一个人的命运都是未知的,就像秋天树上的叶子,没人知道它会在哪一刻飘落。这其中并不排出父皇的命运,这位一国之君。
我的命是夏候婴捡回来的,父皇不过是生下了我,这只是一个偶然罢了。我不明白是怎样的紧迫使一个父亲放弃了儿子的生命,将他推下了逃命的马车,将他留着了穷凶极恶的追兵。我曾经假设刘邦是一个不懂爱的人,他没有感情,可自从有了如意,我的假设破灭了,他是一个爱儿子的好父亲,而且爱得那么深那么真切。
可笑极了。我的父亲单单不爱我,而爱别的儿子,却不得不把皇位传给我。这,该不该悲哀。
皇宫里的气息让我感到压抑,我讨厌那看不到尽头的长廊,高高耸起挡住我视线的宫墙,还有那些成群结队面无表情的奴俾。宫庭就是由这些让人绝望的东西构成的,当然,还有我这个太子,是不可或缺的,而我却从来没有过归属感。
现在我会经常去找如意玩,我实在喜欢这个让父皇也喜欢孩子。而他的母亲戚夫人总是用一种蔑视和不信任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我会将他的儿子骗出后杀掉。
如意
母亲不喜欢盈哥与我来往,她总担心盈哥会对我不利,可我觉得盈哥是最可亲的人。他经常会带我去玩各种游戏,不时还总向我询问父皇的情况,从他的询问中我感到他对父皇竟是那样的陌生,真难以相信我们同是一个父亲的儿子。
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我与盈哥之间是不要能友好相处的,纵然我们是兄弟。可事实上们很友好,因为我俩谁都对那顶象征着无上权力的头冠不感兴趣。我不知道我自已想要什么,我有自已的封国,什么都不缺,我是赵隐王,我喜欢那个隐字,有着躲避的含义。
今天盈哥答应带我去狩猎,那是我早就想干的事情了,我想象和盈哥一起策马奔驰追逐林间一定特别惬意。我对盈哥的依赖越来越强了,超过了父皇,只要和盈哥在一起我甚至想不起来他。
盈哥永远知道我想什么,很奇怪连我自已都不知道我想要什么。他许的诺言都让我心里痒痒的。

父皇驾崩了。他直到临死前都没有对我说些什么,看着颤巍巍的他我多么想跑在榻前抱住他,可他的双手却一直都握着如意,教我如何上前。
这就是我的父亲吗?他终其一生都不曾爱过我,最后就这么死去,握着他最心爱的儿子。我好痛恨。可这恨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迁移到如意身上,我还是爱着这个爱孩,虽然他夺走了我的父爱。他是我的兄弟,我爱这个孩子。
我心中念念不忘如意眼中的柔弱目光,我深深记得这种目光曾经我也有过。这份柔弱的目光注视着一辆飞奔远去的马车,扬起阵阵尘土将我埋没,丢弃。
推下我的正是我的父亲,项羽如狼似虎的追兵紧随其后,为了能使那辆逃命的马画可以更快的奔驰,于是他推下了我。毫无前兆,始未料级。他现在紧握着爱子的那只手曾经残忍的将他的另一个儿子推向了死亡,而现在他就要死了,难道他不该向我说些致歉的话吗?难道他就无一丝的悔恨吗?他从来没有忏悔过!为什么他不能爱我 呢?我不明白,我渴望如意享有的那种父爱。而不是皇位。
如意
父皇驾崩了,他紧紧抓着我的不愿放开,我知道他不想死,他舍不得去死,他也担心在他死后我与母亲的安危。可我认为这是多余的,盈哥会比父皇更加关爱我,盈哥会是新的皇帝。
我终于知道了盈哥与父皇之间的故事,正像吕太后说的,父皇确实亏欠盈哥的,天下江山应该属于他,帝位的权力应是一个很好的安抚。
可似乎天并不是盈哥想要的,太子刘盈变成汉惠帝后依旧闷闷不乐,我经常看到他一个人去祠堂看望父亲的灵位,原来盈哥其实是很爱父皇的,可是我听到那个故事里父皇将盈哥推下了逃命的马车三次,如果不是夏候婴将盈哥抱回马车,恐怕也就没有今天的汉惠帝了。

我凝视着父皇的牌位,他已死了,我不可能实现心中的那个愿望了,像如意一样得到他的爱抚,给我一个笑容,他将如意高高举起的面孔真慈祥。
“盈哥!”我听到背后是如意在叫我,我回过身看着他,刚才的思絮万千意没留意到他进来的脚步声。
“如意,又淘气了,祖宗的祠堂是不可以随便进的。”
如意委屈的低下头,说:“可是盈哥在里面啊,我就进来了。”
我走近摩着如意的头说:“我现在是皇上了,哪都能去的。”
如意又问:“那以后盈哥就不肯再同我顽了吗?可是你还答应带我去狩猎的!”
我轻叹一口气,他是一个孩子,什么都不会懂。父皇刚刚逝去母后便开始不安份了。父皇还在时,如意的母亲戚夫人最得宠,而且她还试图劝说父皇立如意为太子,母亲是不会放过她们母子俩的,这正是我现在最担心的事情。
“如意呀!你还没去过你的封地吧,为什么不陪你的母亲去看看呢,快些动身去吧,父皇死了 你可不能再留在宫里了。”
“盈哥!”如意大喊一声,那双闪亮的眼睛积满了欲出的泪水。
我绷紧脸,面无表情的走出了祠堂,在迈出的一刻我回首再看如意,他已泪流满面了,面对我的回头他若有惊喜,可我不得不无情的说:“赵隐王,你以后必须尊称我为皇上,别再君臣不分了,乱了章程。”
“盈哥!”如意又一次倔强的喊着我盈哥,我心里多么想冲上去抱住这个傻孩子呀,帮他擦掉脸上的泪水永远不让他再哭泣。可我不能。也许这就因此断送了如意的性命。
我不得不强忍着心痛离开祠堂。我知道如意现在需要的只是我简单的一句安慰,可我不能说给他。也许如意现在体会到了我对父亲的那种需求吧,一个简单的拥抱都亲抚都不给。
柔弱的如意和我当年一模一样,我知道他想要什么,因为这些曾是我最想要的。我可以全都给他,满足他的一切要求,但并不是现在。
如意
盈哥最后还是走了,看着他高大的背影在我的泪水中模糊,消失。这一切来得太快了,让我措手不及,难到盈哥当了皇上就真的变了吗?权力真的有这么大的魔力吗?我不相信。
一连好几天盈哥都没有来找我了,我想是他当了皇上自然会要忙着上朝批阅政事,可事实是他闲得发慌去看倡伎跳舞都不来看来,朝权完全被吕太后掌控着,盈哥不用做任何事情。这种失望的心境大约和盈哥被父皇推下马车三次相径,是绝望。
我真的想离开了,没有了父皇,没有了盈哥,这宫殿显得冷冷清清,就像一个冰窑让人发寒。
我对母亲说:“我们去我的封国吧!父皇封赐给我的封地一定有十分肥沃的土地,富绕繁盛城市。”
我没有去和盈哥作辞,也许是墙气吧!我好像在自作多情。
第二天清晨,我带着服待我的宫女、太监和母亲整理好行理准备离开皇宫,其实我真的该早些走。可就在要出宫门时,吕太后来了,她带着吕氏兄弟堵住了宫门。
我上前拱手称道:“恭迎太后銮驾。”
吕后说:“隐王,为何不辞而别啊,也太不知礼术了。”
“实不敢惊动皇太后大驾,臣下该死。”
吕后阴笑道:“好一个臣下该死,如果你都觉得自已该死,那哀家就让你如愿吧!”
吕氏兄弟身着盔甲不由分说便扶剑向我逼来。我惊恐万分,难怪盈哥突然让我去我的封国,原来他是担心吕太后对我不利,想将我送走,我错怪他了。我没想到吕太后竟敢明目张胆的谋害我。
“如意!”忽然我听到了盈哥的声音,像是幻觉一般。
我则望过去,盈哥正急急赶来,原来真的是盈哥,盈哥来救我了。
盈哥走近后先对吕后说:“母后,孩儿与如意有些要事要商量,不知母后找如意有何事,可否先就孩儿?”
吕后大不悦,怒气冲冲的瞪着盈哥说:“你找他能有什么事!”
盈哥说:“朝中大事,后宫不宜过问。”
吕后又说:“赵隐王想逃离皇宫,皇上可否知道?”
盈哥说:“这是孩儿的口喻。”
吕后不再说话,她明白多说无宜,这是一个极端聪明的女人,轻哼一声后她带着她的水桶兄弟离开了。
“盈哥!”我扑到盈哥怀里喊到,泪水立刻涌出打湿了他的衣襟。
盈哥抱紧我说:“母后要害你,如意,从现在开始,你要对我形影不离,懂吗?”
盈哥或许不在道,这是我最高兴听到的一句话。

险些母亲就杀害了如意,幸好我来得及时。可我知道这只是一个开端,这种事情迟早还会再发生。母后囚禁了戚夫人,我无能救她,我现在只能时时刻刻将如意带在身边,只要这样我才敢确保他性命安全。
我成了皇帝却受到了更多来自宫庭的危机。帝位始终是众矢之的,而很多人却不明白,母后和戚夫人都不明白。我这个皇帝远不及父皇,至高无上的权力我仅仅只是耳闻,我只能保护如意不在我的眼前被杀,而朝中的权力被母后掌控着,她用父皇对我的愧疚换来这权力。
夜里,我和如意坐在大殿前的台阶上看星星,它们一颗颗孤独的闪烁着光芒却能相互呼应,烘亮黑暗的夜空。
“如意,想你母亲吗?”我说。
如意摇摇头,依偎着我说:“只要有你在就好。我也讨厌我母亲,父皇已经封给了我土地,她却还不知足,硬是想要得到整个天下,可天下是盈哥的,父皇欠你一个天下。”
我说:“如意,可你知道这皇座并不是那么好坐的,许多人都窥视着这个位子,谁坐都不会安宁,我不想让你坐。”
如意说,知道。
夜里我的精神总是特别好,我是一个讨厌睡觉的人,因为熟睡后总会重复那个噩梦,两只车轮飞快的滚动着,距离我越来越远,直至消失在灰尘里。我无法摆脱这个梦了,父皇死了,永远也不可能了,除非我也死。
如意的未来无法想象,我不可能这辈子吃喝睡都将他放在身边不现实,最好还是找机会将他送走,送到他的封国,我想在他的领土上他会受到他臣民的保护。
“如意,还醒着吗?”
“嗯,没有磕睡,这么坐很舒服。”
“安份最舒服。明天我带你去找猎吧,我答应过你的,对了,你会使弓箭吗?”
“不会,我和盈哥骑一匹马,盈哥打猎物的就算我一半,好吗?”
“呵呵,好啊,明天你能早起吗?我可是整夜不睡都有精神的。”
“能起,盈哥身体最好了。”
我将如意抱到我的榻上。夜深了,如意还是睡着了,毕竟是个孩子嘛。
一夜安宁无事。
第二天天微亮我便准备好行装,如意还没醒。
“算了,昨夜睡得太晚,不叫这孩子了,让他多睡会,我早些回来就是了。”
如意
我醒来的时候,外榻是空的,盈哥不知到哪里去了。我让太监打开门窗,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一定是盈哥看我睡着了所以就没吵醒我,盈哥真体贴。那他现在应该在打猎了吧,希望他能满载而归,最好能有头鹿。
就在宫女们为我更衣时,吕太后的大驾又光临了。
这位老妇这次很直接的拿出了毒药吩咐太临们给我灌下,我没有任何的反抗。然后她疯了般仰天大笑出门而去,我欣赏这份干净利落。我也笑了。
就要死了吗?真快,盈哥还没有回来。
药力很快发作了,我不能再站在门楹处等盈哥了,我让唯一还留在我身边的太监扶我到榻上休息,他恐怕是吕太后留下为我收尸的。
我唤他为收尸太监:“盈哥还有多久才能回来。”
收尸太监说:“赵王,奴才不知皇上圣驾何方呀!”
我笑笑又说:“寻你说我再过多久会死?”
收尸太监惊恐的跪下,说:“赵王不要这么问奴才,奴才不知道。”
我继续说:“只希望能等到盈哥回来,见他最后一面我死而无憾了。呵呵,还有一半猎物算我的呢,奴才,你也会死的,盈哥会杀了你泄愤,他杀不了吕太后。”

我一箭射中了一头鹿,我记得如意是喜欢吃鹿肉的。当随从们将鹿抬到我来让我过目时,我看到它的眼睛竟然溢出了泪水。
我心中感到不妙,我不该把如意独自留在宫里,这样做实在太危险了,如果母后要害他该如何是好。
我振臂高呼:“回宫!”
如意
毒药让我的五脏六腹像掺了铁砂一样硌得痛,大门口射进来的亮光在我眼中开始减弱,我知道这不是因为天快黑了。我不得不躺下身子,等 待盈哥回来。开始一段生命垂危的等待。
父皇,我就要随你而去了,死是怎么回事?
“奴才,盈哥还没有回来吗?”我吃力的问到。
收尸太监说:“皇上还没有回驾,赵王!”
盈哥还没有回来,而我感到自已快不行了,呼吸微弱无力,吐纳之间要费全身的力气。活着在现在显得十分的艰难,可我不想死。
“盈哥他还没有回来吗?”我紧皱着眉挤尽气力说到,眼泪不禁流了下来。
“没有,赵王!”起尸太监已经被我问得不耐烦了,这个蠢奴才。
“盈哥他还没有回来吗?”我又一次机械的问到。
“没有,赵王,皇上还没有回来!你听清了吗?”
我长嘘一口气,恐怕我是不能够等到盈哥回来了,没想到昨晚竟是最后一次与盈哥在一起,造化弄人,没有什么是可以预料的。

马快得不能再快的飞驰着,我在时间中奔跑着,飞扬的马鞭急促的落下,马蹄蹶起泥土高高溅起。
如意,如意,如意,你没事,我相信你没事,你还活着是吗?我能感觉到你的呼吸,如意,如意!
我骑着马闯入了皇宫,直奔我的寝宫,太监与护卫们紧随在我的身后。
我跃下马,推开门,看见如意正安详的躺在榻上。这个小懒鬼可吓死我了,我发誓再也不独自留下他了,太危险了。
“如意,如意,日上三竿了,还不起来,我打着了一头鹿呢!”
一个太监跪倒在我的身旁,哭喊道:“皇上,赵王他已经薨逝。”
我心中一怔,抬眼再看如意,他已经更好了衣服,不可能是在睡觉,他不会和衣睡觉。
“不要吓我,如意不要淘气,不要死啊!”我趴到榻上抱起如意,我没能像希望的那样感觉到他的心跳。
我紧搂着他,泪水很快湿通了衣襟。我明白做件事的只有一个人。
我放下如意的尸体,从背上取上弓,捏箭上弦,放箭射死了那个向我禀报如意死迅的太监。箭直直的钉在他的眉心,我只能以此做为一种发泄。
如意被匆匆葬了,他的封地被从新封赐给了淮阳王。似乎如意这个人不曾有过,他的一切痕迹马上消失了。
半个月后的一天,母后喜气扬扬的召见我。她带我去见了一个人,如意的母亲戚夫了。
而实际戚夫人已经不再算是一个人了,母后残忍的断了她的手脚,剜了她的眼睛,毒哑了她的喉咙,刺聋了她的耳朵;母后将这样一个戚夫了装在坛子里,唤她人彘。
从此我不再过问任何事情,我用我所暂能享受到的荣华富贵尽情的放纵。我知道沉迷酒色的最终结果,那结果正是我想要的。我会像从前历史上那些君王一样因纵欲过度而死去,这是一种变半夜凉初透态的自杀方法,可我觉得我别无选择了。
让母后去拥有她的权力,一切都是自欺欺人,我辜负了天下,天下本来就不该交到我的手中。我只想摆脱一个噩梦。
我生命垂危的等待,等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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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兵的故事

守在帐营之外,我时常会听到将军们在帐内感叹大宋将亡,气数已尽。我们的军队在淮水之畔驻扎了三个月了,这次驻扎是在岳飞将军郾城之战得胜后开始的,我部军士共计一千人。
那场战斗我们偷袭了金兵,破了他们的“铁浮图”骑兵,可岳飞将军却被降罪了。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把金狗闻风丧胆,胜比山坚的岳飞将军赐死。
我将这个疑问告诉了将军,将军只回答说,你只是一个兵而已。
对我只是一个兵,从入伍后第一次军教我就知道了,可我一直却不甚明白一个兵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含义。
这天,清晨的浓雾迷漫了驻营,将军急急召集了大家列队。他害怕金军趁浓雾偷袭我军。在将军的指调下,我们列成排,环绕驻营,呈四面环守式,大家都不敢轻举妄动,只是默默的防备。
一个时辰后,雾竟还没有散开。我抬起头可以清楚的看见在雾层里弱微的太阳,无力的光芒。
从将军至士兵,每一个人都开始紧张,大家紧绷神经。
忽然之间,一阵大风犹如一只巨手掀开了帘幕般的大雾。将军眼里闪烁着战粟的光芒。三十丈外,一排 ** 手伫立在我们的眼前,弩弦紧绷。
我们被一群金军 ** 手包围了,他们列成三排,同样也环绕了我们的驻营。
将军说,我早知道我们被包围,雾里含着杀气,还有金狗的气味。
然后将军又高喊到:反击!
士兵在一声号令下齐齐拔出了剑,哗。
而同一时刻,数百支箭离开弦,射了出来。
箭雨一般的袭来,击倒了一片人,他们笔直的倒在了地上,让箭竖向天空。
我仍然高举着剑,无畏的呐喊迎着箭雨向前冲着,身边的士兵一一仰面倒下。
这样的围歼会让我们全军覆灭。
可我永远记着岳飞将军背上所剌的精忠报国四个大字,我将它刺在了心上。
但就在我要奋力拼死一战时,我听到将军在我背后高喊到,我们投降!
我的步伐止住了,金狗的箭雨狂袭也停止了。
我放下举剑的手臂回过身看着将军。
在众多士兵的逼视下,将军依旧重复到,投降。
“可是将军--”我愤怒的喊到。
将军又将那句话压向我,“你只是一个兵,我说投降就投降!你必须听我的命令。
恍然间我终于明白了一个兵的意思,那就是军令如山,必须服从。
将军又向众士兵号令到:”解下配剑,交出兵器,我们投降。“
所有士兵,情愿或者被迫,都解下了剑,扔到地上。将军也脱下了他的盔甲。
我们被金狗俘虏了。
金狗欠高兴的上前为我们缚上绳索,他们大胜,一次俘虏了四百多名宋兵。
金兵将我们连成长长的队列,跟随他们回到金军大营。
地牢里,所有人都沉默的低着头,我们是俘虏。
将军倚墙坐着,我站到他的面前说:”将军,我们应该血撒疆战,以死报忠。“
而将军说,活比死好,毕竟他不想做一具英勇的尸体。
我想了那些瞬间消失掉生命的士兵,心中默默叹息。
其实如果将军决定了要投降为何不一开始就投降。他在六百个生命结束后才迟迟做出这个决定,投降。六百个人的生命是因为他的几分尽疑丧失的,而四百个人的耻辱也因为他开始。
将军说,投降的耻辱是他一个人的,因为不会有人去记得有那一个兵投降了金狗。
如果我再向将军提部,或许得到的回答仍然只是,你只是一个兵。
我突然记起了兵飞将军出征前在皇上面前的承诺,我要让我的士兵像刀剑一样刺进女真人的胸膛。
难到一个兵的意义只在于,一把刀剑?我是一把匕首?可我是一个人,不是器物,更不单只是一把杀人的兵器。兵应该并不同于兵器吧?我问着自已。
一个月后,我们这批俘虏并没有被杀,也没有被送回金国充当奴隶,而是被骗入了金军的军队,披上了金国的军服,成了金国的军队,我们的首领仍然是将军。
金狗竟然这样相信将军俯首称臣,或者他真的很卑微。
我们将军,我们从此以后就要与大宋为敌,在战场上与汉人拼杀吗?
将军说,你只是一个兵,不用想太多,一切都由我决定,你只管职行我发布的命令。
我又问将军,那精忠报国呢?你忘了兵飞将军吗?
将军说,精忠报国是将军的事,你只是一个兵。
原来兵只是将军们完成精忠报国伟大志原的道具而已,我开始懂了。兵只有履行命令的义务,而没有对事情判断决定的权力。
真的只是一把匕首。
两个月后,金国与大宋发生了一次争战。战斗前夜,将军叮嘱我们,趁宋军与金军混战之际,逃回大宋国。
“可这样容易造成许多的误伤,我们会被当做金狗被宋兵所杀。”一个士兵提出异议。
将军犹豫了一下,他不想造成士兵的损失,他隶属部队已然不多了,他担心士兵的生死,其实只是在乎自已力量的耗损。他手中的飞刀不多了。
最后将军决定连夜逃离金军大营,回大宋,他要做一名活着的精忠报国的将军。为此我们这些兵已经付出了六百条性命,和一生也抹不掉,被虏的耻辱。
荒野中,苍月下,将军领着他的四百名部下逃离了金军大营。
一路上我紧张的跟在将军身后,我们小心紧慎,最后成功的回到了大宋。
将军心喜若狂,而我却无动于衷,做为一个兵无论你是在金国营中当俘虏,或是在宋军阵中奋力拼杀,都别无差异的只是一个兵。
皇上赞赏了将军临死不屈,奋力拼杀,不忘天子,只余下几百士兵仍不忘要回到大宋。
在这言语中分明透露着,士兵只是将军的私有物品。拼死流血的是士兵,而却是将军的功劳。而事实也是如此,我们是在将军的指挥下回到大宋国的,可这中间忽略了什么。虽然我们只是一个兵。
这就是一个兵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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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宫墙

皇上在昨天的早朝上又更换了新的年号,廷载;新的一年又开始了。可在这宫墙之内,时间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你只能知道冬寒夏热,然后一年又一年的重复。一转眼我已经入宫一年了,自从这皇上换成了女人,为什么还要招入那么多的宫女呢?姐妹们总是在背后谈论那个和尚,说他其实是皇上的男宠,宫里有很多说不清楚的事情,我没有心思去理会。只是宫中现在除了他就全是太监了,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他陪皇上逛花园时,我总忍不住偷望他几眼,他白白胖胖的大光头还挺讨人喜欢的,难怪讨得皇上的欢心。一时他竟成了这大宫墙中唯一的乐趣。
正月初七这天下午,我正在御花园逗喜儿玩,喜儿是上贡到宫里的一只长毛小狗,矮矮肥肥的怎么也长不大,大家都特别喜欢。
慧雪穿着那件她最喜欢的衣服来找我。原来在正月十五元宵节这天,所有的宫女都可以出宫去赏灯,所以她才特别打份一番,为远在八天后的出游做准备。我嘲也的心急,可自已心里也高兴得乱跳,整整一年了,整整一年待在这面大墙里,我早就厌倦了。我渴望外面的天空,我还只有十七岁呢,我不想把我年轻的生命都消耗在这里。
我抱起喜儿,对它说到:“喜儿,为我高兴吧!元宵节皇上恩准我们出宫赏灯了!太阳是可以把光照进来的,这大宫墙也关住正在勃起的春意!”然后呵呵的笑了,突然之间觉得这空阔的大宫殿也不是那么冰冷了。
元宵节的早晨,皇上赏了每人一碗元宵之后我们便花了大半天的时间来装扮皇上。看着皇上如玉般光滑柔嫩的皮肤,你是不会相信她已是年过半百之人,所有的人都从来没有觉得她老过,她的面庞慈善得像菩萨一样,可又是她废杀了自已的亲生儿子。我不愿去多想她,只祈祷干好自已的事情,不要出错惹怒她,免得响影到今天的出游的好心情。
天微黑时我和慧雪便手拉着手冲出宫门,这平日紧闭的大门今日敞开了,慧雪是和我同时选进宫的,一年前我们进来时还担忧何时才能再走出去,怕是要等到成了老妈子了,可没想到今天皇上开恩,我们能够出来足足两个时辰。
长安城宽阔的街道拥满了人群,各家各户的门前都挑起了题有字谜的灯笼,东、西市上更是热闹,各色的手艺人在阵阵烟花的光彩下表演着自已的绝技,达官贵人们今天也从车马上下来了,簇拥着家人溶入闹市。我和慧雪把从宫中带出的糖果糕点散分给穿行于人流中嘻戏的小孩子,尔后也去买了一个小红灯笼提上。
慧雪的新装在市潮中格外显眼,那是胡人歌女所着的一种纱衣,精薄如蝉翼,十分惹眼,宫外还没有人穿过呢。于是便招引来一批纨跨子弟,硬是要请我们去河船上赏灯,而他;柳松莲也在其中,这便是我与他的第一次谋面,很多年后我还能记起当晚的情影。
他走在这群公子少爷的最后,低头不语,手拿着合拢的折扇,头上精心缝制的纶巾飘然垂落在腰际,一身白绸镶边的长衫格外干净,听他们为首的秦公子讲,他是柳云布庄的大少爷,家财万贯,他家的布庄在京城也是小有名气的,生意上与王公大臣们都有往来。
慧雪被秦公子几人围在前面走,我便落下和这位柳少爷并排走着,情形相当的尴尬。
耐不住这情形的我先开口说到:“柳公子怎么不去和慧雪说话呢,大家不是都很喜欢她吗?”
他侧过头来乍看我,俊白的脸上绽开一个可亲的笑容:“如果我了上前去了,谁还能留下来陪姑娘呢?”
我看得出来,他其实也挺想上前和慧雪说话的,但在秦公子面前,他根本就插不上嘴,是不得已才沦为陪我的。
我笑笑,跟着众人蹬上了一艘河般。今天不光集市上有灯迷,河般上也被五光十色的采灯装饰了一番,河岸旁还有一些善男信女们在放河灯,似乎是在祈祝寿自已的幸福,总之整条河上,灯火充开,加上河水的倒影混然成一体,让人感觉置若仙境不一般,飘渺的游荡。
果然在上船之后,柳公子就像是在兑现自已的承诺一样,一直陪在我的身边。
“柳公子出身富贵,想必对功名没有求取之心吧?”
“哼,在秦公子他们面前,我家那些小家产算得了什么?如今这天下被女人撑控了,谁还热衷于功名?”
“你说对皇上不敬的话就怕我去告发你?”
柳公子浅浅一笑:“你不会的,这船是自已人的,我更不担心隔墙有耳。”
我掩嘴一笑,我倒还好深佩服他,又胆大张狂,又小心紧慎。我又说到:“狄仁杰自荐为相,难到狄大人就不是有志之士吗?”
柳公子略有些惊愕,他太概没有想到一个不起眼的女子竟能对朝政做出评论,又显得有些惭愧,因为他自已确实比不上狄仁杰的才智。最后他什么也没说,无奈的对河水一笑,摇开了手中的折扇,上面题有一首诗:长安花满倾城艳,草木皆显富贵春。对鸟双鱼蝶飞舞,乐得逍遥不知悉。
我轻声吟到,问向柳公子:“这么快活的地方,有什么可悲的呢?”
柳公子亮亮折扇说到:“附庸风雅,无病呻吟之作罢了。”
“想必柳公子还未成家喽?”
“哼,未立业,何言家。男儿志在四方,我才不想一辈子把自已锁在京城。”
我故意哀叹到:“唉,不过是一个轻浮的公子哥。”
柳公子不服,追问到:“何以见得?”
“男儿志应在哪里?”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当然是保家卫国了。”
“可公子只会附庸风雅,无缚鸡之能呀。凭何立志保家卫家?”
这时柳公子的脸色晕暗下去,他带着一种浓浓的忧伤说:“父亲一心想要我继承家业,无奈家中男丁只有我一人而已。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我想去习武练功,父母不许,百善孝先。”
“公子此言差矣!公子刚才还说业应该是兴天下,此刻为何成了继成家业,续香火了?”
“我……我也很矛盾,我不敢违抗父命。”
看他竟然会如些这般的痛苦,便不忍心再戏弄他了。我说到:“柳公子,刚才只是小女子玩笑话,不可当真,如今天下安定,百姓安居乐业,又没有战乱,用不着你一个书生去充军。”
柳公子还是愁眉不展:“非也,我等是大唐的臣民,如今武氏专权,还改号为周,四处设下奸细防民之口,怎么能说是安定?一定要光复我大唐才行啊,这是作为人臣的责任。”
“嘘-你还是小声点好,你还知道四处都有皇上的耳目啊。”
“不怕,我早说了这是自家的船。”
“皇上现在虽说上了年纪,可人还清楚得很,身体也好,最好别打什么歪主意。”
“姑娘怎么对当今圣上如此了解?”柳公子感到惊奇。
“我和慧雪本就是宫中的侍女,平日伺候皇上的起居。”
“原来是如,可你们怎么能出宫呢?”
“皇上开恩喽,皇上其实人挺好的。”
“算了,不谈那老妇吧,你原来是宫中的才女,难怪对诗赋也懂,接下来我们就谈谈诗赋吧。”
“好啊。”
这在这一刻我喜欢上了他。可能是在宫上关久了吧,见到柳公子的才华与举止的潇洒不得不让我倾心。在很多年后我再想起他,其实他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公子爷吧,恰好年少,所以风流。我们那夜一直聊到很晚才各自回去,尽兴极了。我高兴能在这难得的一次出宫机会中与他相识,临别时他把手中的折扇送给了我,并相约来年元宵节再会。
那天夜里,我久久不能安睡,竟开始期待下一次与他的从逢,可这毕竟是要等一年以后的事情,慧雪甜甜的睡着了,梦中她说到,秦公子也与她做了一年后相见的约定。
如果抱着一种等待生活,那么日子会变得十分漫长,但恰好也因为这种等待成为了一种期待,也会使枯燥的生活透出一种甜美的希望。
这一年仿佛是苦苦熬熬过来的,日复一日的相同生活让人快疯了,但终究是熬到了它的终点,又一次元宵节,按照皇上的规矩,宫女们又可以在这一天出宫赏灯。
皇上又更换了新的年号,证圣,似乎年号的改变,应证着它将不同于上一年。
依旧是天微微的开始暗去,我和慧雪同上年一样,手拉着手步出宫门。
今年的观灯夜市和上年一样热闹,长安城还是繁华的,可是找不到柳松莲。我从长袖中抽出他的折扇,那道无名诗尾题有他的名字,我很懊恼为什么没有和他约定再会的地点,若大的长安城此刻就像海一样深广,人潮在凶涌着。唯一庆幸的是我们发现了秦公子,他在春风院的楼台上搂着一名妓女喝着酒,胡人的衣服已经盛行京城,那名妓女身上也穿有,又刚刚恰好和慧雪上年所穿相同。
慧雪愣了愣,然后走开了,她知道秦公子已经不记得上年的约定了。而我知道柳松莲不会,因为他不同于秦公子,他是一个有才智有抱负的人。
从秦公子那里我得知柳公子的父亲已经过世,尔今他是柳云布庄的掌柜了。在打听到他的府宅后,我便守候在他府宅附近,等待他的出现。
我暗暗为他悲伤,因为我知道他现在已经过上了他不喜欢的生活。他那副书呆相怎么能够从商经营那么大的一个布庄的生意,他不合适,他是一个有才华有血性的男儿。
正在我为他暗暗悲叹时,他出现了。白净的长衫成了青色的,头上飘扬的纶巾也消失了,他木纳的抻着一个红色灯笼。身后跟随着一个盘起发丝的年青妇人,我立即猜到那便是他的妻子,对,他已经立业了,在他父亲把家业交给他以前,一定会为他寻一门好亲事。
妇人上前叩响了大门,门开了,两人走了进去,然后门重重的被关上。
我挽起袖擦擦额上的汗珠,正月的寒夜里大汗淋漓。
恍忽中我仿佛看到他与妻子默默无语的乏味生活。柳云布庄在他手中经营不善已经倒闭了几间铺子,我在脑海所设定的一切都被现实否定了。我知道他已经变了,不再是上年我所认识的那位风度翩翩的少爷了。
不知道为什么,眼框浅浅的湿了,是在为他悲伤,还是自已?
回宫后那把折扇被我放进了柜底。
开册万岁是我入宫后第三年的年号。宫女们依然热衷于在元宵节这天出游,一到长安城中赏灯猜谜。
今年我独自一个人踏出了宫门,慧雪说她累了,今年不想再出宫了,宫人宫外都是笼子,在小笼中还可躲得一时的清静。
柳松莲这一个名字在这一年中几乎被忘掉了,可就在我迈出宫门的一刹那,它忽然清晰的闪现在我的记忆中。我竟还地他念念不忘。我无法控制自已不再去见他一眼,或许这更加绝望的一眼会令我彻底的将他遗忘。
我在热闹杂吵的灯市中清冷的走过。天空又有炫丽的烟花在盛开,它点亮了黑夜。
如我所愿,在闹市上我发现了柳松莲。他打着一展方形的灯笼,身后他的妻子抱着他们的孩子,我想那是一个男孩。他真的是有家氏的人了。
他那曾经俊白的脸上刺出的胡须已有三寸长了,种种无奈与幸劳赫然印在上面。我无法再把他与两年前那位柳公子相重合。我想我不认识他,可以彻底忘记。
天册万岁二年的元宵节,我也和慧雪待在宫中,没有出墙去赏灯。因为长安城的灯谜是永远也猜不透的。
突然发现,原来元宵节宫中还是有着许多宫女的,她们只是站在墙内看着墙外长安城通天的火光,若有所思。
“墙外不过是多些人罢了。”慧雪说到。我开始愿意待在这深宫高墙之内,躲得一丝安宁,等待人老珠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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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与门框 第34节

34
  被野火焚过的荒草地积满了黑色的灰烬。杂草们努力生长了一年的希望,也随着躯体的燃尽灰飞烟灭。它们奋力挣脱大地的束缚,向天空生长,终却是溶成了泥土。
  今天是新年的第三天,大年初三。今年所出生的孩子都会与蛇有着一番假想的联糸,因为他们全部烙上了蛇年的印记。今年是他们生命的开始。然而又有些人让出位置,把有限的空间腾空给新生的人,社会学家们称这为人口再生产。
  下午时,雪已经很大了,雪粒在风中狂舞着四下飞窜,仿若原子一般做着无规则运动。太阳在云层之后释放着虚假的光热,它在厚厚的去层中照白雪,让白皑皑的反光染亮天地,可却无能为力的驱走任何一丝的严寒。
  树上坠落僵死的麻雀,让人从心底彻底的感受到寒冷。
  已经昏迷了一天一夜的汪沁水终于睁开了眼睛,身上盖着的厚厚两床棉被让她感到压迫,她动动唇,干裂的结上了一层硬斑。
 “你醒了,”一个声音振动空气后又带动耳膜,让她听到。
  她的眼珠游移到左边,声音来源的方向,一个模糊的影像逐渐清晰起来,淳傲然出现在她的眼前。
  她在倾刻之间全身开始颤抖,她张合着嘴,却无力说出一个字,她又想抬起手,可被棉被压得紧紧的,她实在没有力气抽动它。这时,只有一行瞬间涌出的泪做出了她兴喜的唯一表达。她驱动神经牵起面部的肌肉,凑成一个最动人的微笑。
  淳傲然坐在床沿,伸手捧起她憔悴的脸庞,在玻璃镜片后的一双眼睛透着脉脉的柔情,他开口说:“沁水,我最好最亲的爱人。我深深的感谢你帮我把两个儿子扶养成佳节又重阳人,对此我无以言谢,只有用我的爱来表达。跟我走吧!我找到了一个地方,是一个美好舒适的地方;那里没有天,不会感到压抑,没有地,再也不用费力的跋汲,那是世间最舒适的地方,跟我来吧!来吧!”
 “好的,我来了。”汪沁水用尽最后一口气力说到,接着她不知在何时张开的双臂垂落在床沿。
  她带着一副微笑的脸,永远安睡了。
  参加葬礼的人很多,布满了殡仪馆的礼堂。各界领佳节又重阳导们各自带着任何在汪沁水的灵台前鞠上一躬。
  孙市长把淳天然拉到一边,以一个朋友的身份说了一大通的安慰话,可淳天然站在那竟没一点反应,最后还奇怪的一笑,那笑的怪异让孙市长全身发麻。
  直至汪沁水的遗体体被焚化后淳天然才泪如雨下的哭嚎,像是神经迟钝,刚刚才反应过来。
  一个人死了,原来这么轻松,一咽气就完了,成了一堆死肉,就这么消失了,世界上从此又少了一个人,少了一个灵魂。
  森林的一片叶子枯落了,有谁知道呢?在短暂的悲伤之后,大家心安理得的继续生长,直至有人怀疑是否真的存在过这样一片叶子,他所有过的痕迹都会随着时间消失,它确确实实的不存在了。想想它在风中摇摆的挣扎,在技头被风晃动时的诚慌诚恐,一切都显得那么没有意义,死亡谁都逃不过。
  汪沁水的骨灰坛被淳天然搁置在客茶几上,他自已躺在沙发上侧目望着。
  林玉婷很害怕,她蹲在沙发一旁抱着淳天然的头,趁淳自然不在时她想给予淳天然尽量多的安慰,她亲吻着淳天然。可淳天然依旧没有任何反应,他像具要偶一样。
  淳自然不解淳天然的过份伤。对于汪沁水的死亡他也是心痛的,可也不至于像淳天然那样不吃不喝不说话,他只是简单的蒙着被子大哭了一场。她他喜欢把悲伤藏在阴影里,不让人看到,也不让自已看到。

  几天后的一个上午,淳天然突然抱起汪沁水骨灰坛往外走,他想到金风公园去,把这骨灰撒在夕阳湖中,让她完成她一直为自已编织的梦,现在她就要和自已的爱人,淳傲然一起沉寂在这深深的湖底,完成他们永久的结合。
  淳自然醒后,捷毛被干涸的泪水粘得紧紧的。一走出房间,他就发现茶向上的骨灰坛不见了,他立即惊呼起来谭忆听到喊叫从厕所里握着牙刷就冲了出来。
 “谭忆,看到骨灰坛了吗?沁水的骨灰坛?对了,天然呢,他哪去了?”淳自然紧张的询问到。
 “他?刚才出去了,我在厕所里看见的,刚走不久,看方向是往西边走的吧。”
  淳自然这才安下心来,他知道淳天然要去干什么,那个仪式其实他早就设想过了,只是从时间来得太突然,让他措手不及。
 “谭忆,你去金风公园一趟,天然应该是去那了,我还是有些不放心,你去劝劝他,我对他开不了口。”
 “好的。”谭忆擦擦嘴边的牙膏沫便出门去了金风公园。
  
  金风公园。
 “啦……啦……啦……”淳天然怀中抱着汪沁水的骨灰坛哼着小调在闹市中穿过,他丝毫不在意旁人怪异的目光,因为他们不了解。他们只知道过春节的欢庆还没结束,他们想过年是忌讳死的。淳天然他手中的骨灰坛就像是一片雪原上的污渍,它是那么的显眼,让人感到不快。
  金风公园的胜名也是让世人望而却步的,过年是绝对不会有人来的。炮竹的声响也远绝于此,只有淳天然捧着汪沁水的骨灰坛,一如继往的赶来。
  由白雪点缀过的金风公园脱去了它那份悲凉之气,取而代之的是圣洁。它形成了一个童话中的白雪世界,从地上雪面的完整可以看出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难以想象这样一个没有游人的公园会存在这么久,也许是无人敢侵犯那些亡灵的安息之所吧。
  淳天然不忍心在雪面上践踏,可今天他必须走到夕阳湖畔,他只能带着幸福的感觉抬头真径走过去,以达到最小面积的损坏。
  湖面上也是一层被湖水通透的雪,淳天然只能拾起树枝拨开它们,然后打开骨灰坛,用掌心托出一部分骨灰,倾泄于湖面上。
  骨灰被水浸透,变重,而后沉落。它们在水中散开,就像在空中飘浮一样。自由的消失在视线所能及的地方,但在夕阳湖中。
  接着淳天然又整个把骨灰坛放入了湖水中,它吐了几个气泡,骨灰们随之溢出,然后迷漫在水中,那状态太美了。
  他又到长椅上,用手扫开一片雪,在湿漉漉的石椅上安心的坐下。他幻想着相隔十几年的一对恋人又在另一个世界重逢相会。而他已遗忘的母亲,因该早就消失了。因为她没有等待谁,也没有谁在等待她。人是感情动物,而不是血缘动物,人是依靠感情来生活的。无疑淳天然对汪沁水才是有感情的,今天汪沁水死了,他少了一根活着的精神支柱。
  天空积压着无尽的云,若大的天空不露一丝缝隙,看不到一点蓝色的斑迹。世界仿佛被云包裹住着,透不过气来,沉闷极了。有云的日子,本因是比较暖和的。
  失去汪沁水的痛苦让他暂时忘了世界的存在。
  因为一只寒鸟的鸣叫,宁静的天地毁灭了。
  谭忆这时已经赶到了金风公园,见到沉思的淳天然他不敢惊扰,只在一旁静静守候着。
 “如果我死了,或大家都活过来,那该多好。”淳天然自言自语到。
 “有时我也这么想,”谭忆接着语茬说到:“我妈妈死的时候我也很难过,直到现在每次想起她,我还是会那么想。她去世时我还小,我一直不懂事的把一份无缘无故的怨恨发泄到我爸身上,而爸爸一直忍受着,我感谢他为我做的一切,以至于他这么多年都没有再婚,也是拜我所赐,因为我觉得那是背叛妈妈,所以爸爸一直不敢。”
  淳天然回过头才发现谭忆不知在什么时候立在自已身后的,他只从淳自然那里知道他是单亲家庭的。
 “你妈是怎么死的?”
  谭忆说:“肾衰竭。”
  淳天然惊讶的问:“那是可以活的,换个肾就行。”
  谭忆冷笑道:“可当年做个手术不容易,那时又人穷志短,别说换肾了,连换肾的手术钱都凑不齐。”
 “后来呢?”
 “当然人就没了,没有了后来。医院是一个卖命的地方,有钱便可以买,没钱就等死。”
 “看不啊,你竟然能说出这么现实残酷的话。”
  谭忆又笑笑说:“其实你们这种人就是什么都没经历过而又想多了,想美了,太理想化了。我只是恨医院罢了,沁水住进去时我就开始心里不安,结果……”
 “沁水是该死的,有钱买不来的。”淳天然叹一口气说。
 “你说沁水想死吗?我进房间发现她时,她的脸上还带着笑脸,直到僵硬。”
 “也许死让她快乐!如果能幸福的死当然好了,其实也无所谓离开,想她就来这和湖水说话,就像对淳傲然一样,他们一对恋人住在这湖里,比我们更长久。”
 “如果你死,会也死在这湖里吗?”谭忆好奇的问。
 “当然不了,君子成佳节又重阳人之美,怎么能去打拢两位长辈呢,他们会伤心的,不高兴的。”
  嘟……嘟……,谭忆怀里的手机响了,谭忆不用他便知道是他爸爸,因为到现在只有他爸爸知道这个号码,几乎成了他爸爸聊糸儿子专用的了。
 “手机呀,刚兴起的东西。”
  谭忆得意的笑笑,至少他还有一个爱他疼他的爸爸,而淳天然什么也没有。
 “喂。”
 “儿子,我。”
 “知道,什么事?”
 “哦,你说淳自然他妈不行了,怎么样了?”
 “人已经去世了,”
 “那你就陪陪他,过阵再回来,你们是好朋友嘛。”
 “你别管,该回去时我就回去。”
  谭忆挂上电话,把手机递给淳天然说:“你拿着吧,送你了。我不想玩了,我不想了时时能找到我,到了饭点就打电话问我吃了没有,吃的什么,真是烦死了,上厕所都不安生,像个绳牵着我。”
  淳天然接过手机放进口袋里,说:“新玩具玩腻了吧。”
 “我就是不想他管我,我都出来了还一天三个电话,这算什么啊?我是出来自立的,不是走亲戚。”
 “你真好,虽然没有了妈妈,可能有个爸爸这么爱你也不错啊,我和自然什么都没有,唯独的汪沁水也自私的离开了,只有自已了。”
 “谁还不是靠自已活。”谭忆说。
 “有些人是为别人活,生命为别人而精彩,一旦……就会活不下去了……”
  两人又聊了很久,阴沉的天没了日光的变化感觉不出时间,时时刻刻感觉像要马上变黑。
  淳天然起身往回走时,发现自已所留下来的痕迹与谭忆的没有重合,雪面被整个毁了,失去了完整的美,从一开始就。
 “那干脆全毁掉。”淳天然拾起一根要棍在雪地上狂舞着,奔跟着,践踏每一寸雪白之地。
  白白的雪不一会儿便成了稀水融融的一片黑色雪泥。淳天然扔掉要棍,满足与空虚同时涌上心头。
  全部毁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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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魇

梦魇
  皎琅又从梦中惊醒了,他做了一个噩梦。这一夜的反复入睡与惊醒让他感到疲备;那整整一夜的噩梦让他不愿再入睡了。
  睁开眼睛才发现房间里布满了月光,圆圆的满月就在窗外,就像煮熟的鸡蛋黄。
  时针指着两点四十五。
  屋外隐约听到母猫在叫春的声音,伴着风掀起沙沙声混成一种召唤。
  皎琅恐惧的打开窗,风很轻却很凉,这是四月的夜春风。他突然想起早晨看见的那只蜗牛。
  蜗牛背着壳在一支康乃馨的杆上爬行。
  蜗牛因为背着壳所以爬得缓慢,惊奇的是蜗牛竟脱掉沉甸甸的壳。赤裸的蜗牛飞快的爬动,蠕蠕的遗下一滩体液,蜗牛壳是空的,由蛋白质组成的曲形空壳。
  康乃馨是在哪里?
  在花园里,当然是这里,所有的花儿都关压在这里。
  什么颜色的?这有关糸吗?关健是蜗牛。那蜗牛呢?
  爬走了,很快的爬走了,也许跟踪那遗下的痕迹便会找到它,要知道那体液干后会变成银白的,很好辫认。对了,那康乃馨也是白色的。
  皎琅想,纵使逃跑也还可以找到,也许它会被人找到重新加上壳,因为蜗牛必须背着壳。皎琅知道那很沉。又或许蜗牛随着路迹重新回来自已背上壳,原因是蜗牛应该有壳,对吧!所有的蜗牛都有壳,它们还可以躲藏在壳里逃避危险,那壳也不是一无适用。
  现在是深夜,蜗牛回来带上壳了吗?
  两种答案:
  有。
  没有。
  皎琅想,多么简单,只有两种答案而已,其实生存也不过两种答案:
  活。
  死。
  皎琅想,一切其实都很简单。
  关上窗,风停了下来,感到一阵燥热。皎琅饿了,那鸡蛋黄一样的月亮是个诱惑,它也在召唤。
  此刻皎琅才平静下心情开始思考,回想刚才的梦境。
  梦是内心极度渴望的一种表达,你也许并不了解自已的内心,梦在述说。
  旷野上一匹狼在皓月下长啸。这种狼被称作角狼,它有着美玉一样的眼睛,在黑暗中发着幽幽的绿光。这双绿色的眼睛充满了欲望,它要将整个荒原吞入自已的腹馕之中。
  那一排闪着弱光的白色是什么?
  紧咬的利牙锋齿,相互交错。
  角狼再说,它的牙齿需要血来滋润。它摇起尾巴,它在炫耀自已的荒原,这里有无限宽广的土地,可以让它痛快淋漓的奔跑,直至精疲力尽。
  皎琅在犹豫,这是内心的呼唤吗?在城市中他用蘸有牙膏的牙刷来清理的牙齿不是用来饮血的。
  文明!
  文明!
  文明!
  对,就是文明!文明就是筑起的城市,围上的高墙,把原野隔在外面,永不交涉。
  这是一种自我封莫道不消魂锁,把人与自然分开,而人本身就是自然的骄子。天人合一。
  皎琅回身看看屋里的陈高,衣柜,床,床头柜,柜灯,灯没有通电,没有灯光,只有窗外透入的月光。
  皎琅看见了自已的影子,黑乎乎的清晰可见。它没五官,只有一个身体的轮廓。皎琅抬起手,皎琅的影子也抬起手;这个影子确确实实就是皎琅的;随着皎琅长大,是他的一部份,又是一个独立的存在体,它存在,确实存在。
  皎琅很多年没有看到自已的影子了,人造的光线太强烈了,让影子消失了。影子是人类丢掉尾巴后又丢掉的一个身体部份。今天的久别重逢让皎琅看到了自已。
  影子就是兽性。人体内无法根除的兽性。角狼在林间与自已的影子一起奔跑,它才不会感到孤单,它为自已的影子发出长长的呜鸣;影子让它鼓足勇气去争斗。 
  金鱼缸里是两条鲫鱼。虽然它们在这个时候是在睡觉,可眼睛还张着,感觉静止的它还在游动。
  这两鱼鲫鱼被皎琅养了很多年,是皎琅从小时候钓龙虾的小河里带来的。
  据说金鱼是鲫鱼家化形成的,可这两条鲫鱼却一直没能被家化成为金鱼。皎琅知道它们怀念小河里的自由,他也怀念在夏天的午后打着赤膊穿着短裤钓龙虾的悠闲生活。一切都一去不复还。曾经就是过去,过去就是回忆,回忆就不再拥有。
  角狼会摇尾巴,但它永远也不会变成狗。因为对自由的崇拜胜过一切。
  生活是繁锁的,是沉重的负担,是早晨被蜗牛丢弃的曲形壳,是金鱼缸。
  皎琅爬行的康乃馨是一座装有许多玻璃窗的高楼,楼很高,一柱冲天;楼下的车很多,每天的车就像大群雨前搬家的蚂蚁一样忽忙,拥挤。 
  人害怕兽性的爆发,所以糸下鞋带,捆上裤带,勒上领带,这样便安全么?
  花园关不住香味,鱼缸也隔不断思念,蜗牛终有一天会抛弃可以予以它安全的壳,安逸无法取代自由。
  角狼不是皎琅的噩梦,渴望而不可实现才是皎琅的噩梦。原野的召史被束缚才是噩梦。
  时钟的滴滴嗒嗒引起了沉思的皎琅的注意,他拿起钟向墙壁拍去,滴嗒声便消失了。皎琅一瞬间感觉到失去了时间的意义,自已摆脱时间成了永恒,美妙极了。
  在四月的夜里,皎琅仅穿着短裤离开了他的房子,向他心中的原野奔去,在奔跑中他大声的吼叫,呜鸣。就像角狼一样。
  身体上只有风,没有束缚与遮掩。
  原始的野性。
  他可以到达梦的终点吗?
  他会被找寻回来。蜗牛没有壳的保护可以存活吗?他们会被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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